纽约的一处郊区别墅里。
何今秋打开冰箱,取出一块刚刚解冻好的新鲜牛排来,他盯着牛排看了半天,甚至想找一下当实验体的感觉,但是,他看了很久也没有对血肉很渴望的感觉。
他试着生咬了一口,顿时觉得生牛肉过于滑腻,于是吐进了垃圾篓里。
奇怪了,自己现在到底算不算实验体呢?
此时回归的何今秋手腕上,已经没有了藤索,行动如常。
身上的鞭痕也都好利索了,看不出来曾经有受过伤。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会像所有实验体一样拥有永久的寿命,因为癌细胞是不会‘老’死的。
“这不成死侍了吗?”何今秋自嘲道:“不过就算死侍也有衰老、死去的一天,我就比他强多了。”
说着,他转身去了卧室,打开衣柜挑挑拣拣着自己的白衬衣与灰西装。
结果换上每一件都觉得与自己肤色不搭……
无奈之下,他只能拿出一套比较休闲的黑色夹克,让自己看起来休闲一些。
何今秋此时已经改掉了身上颓废,整个人平静的就像是准备赴死的战士,他知道自己要做怎样的选择,也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所以一切都释然了。
他戴上一顶鸭舌帽,试图遮掩一下自己的灰皮肤。
他又拿来剪指甲刀,把刀口都剪劈了小口子,才堪堪剪掉一个指甲。
后来他干脆拿来修剪树枝的大剪刀,费劲吧啦的将长长的指甲剪平,又找来锉刀磨成光滑的样子。
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一点点拾起他作为人类的尊严。
何老板依然是那个讲究的何老板。
他又写了一张纸条留在桌上,转身走出门去。
出门时遇见邻居,那位大妈看见他灰色的脸颊与脖颈,立马惊吓的向后退去。
何今秋怔了一下,他笑着说了一声抱歉。
然后,九柄青玉心剑归一,他御剑乘风而去,一路漂洋过海。
他觉得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那就要再看几个人,看几个地方。
……
……
半小时之后,一身中山装的郑远东来到安全屋门前,他愣了一下,这间别墅连门都没有关,就像是专门给他留好的门一样。
直觉告诉他,何今秋曾经居住的安全屋……就是这里。
郑远东推开门去,却见迎面放着手写的字条:别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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