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的心情自然就变好了,也就想着法去勤劳致富了。
至于各项变法措施。
济南府(齐州)本就施行的早,而今的执行效果也令苏良非常满意。
……
二月二十四日。
午后。
苏良一行来到了长清县县城。
得益于齐州成为了济南府,长清县的商贸也甚是发达。
县城街道两侧,客栈、茶馆、酒肆等场所甚多。
很多从西边或南边到来的商人,都会选择在这里住上一宿,然后再奔往济南府。
苏良决定在这里住上两三日,沉浸式体验一番长清县的改变,然后再朝东行。
随即。
苏良等人入住到了一处名为“月上人家”的客栈中。
他小憩片刻后。
便带着杜雷和孙胜来到了大街上。
长清县主街上。
售卖药材、莲藕、丝织品的店铺甚多,品质大多都是上乘。
苏良三人正走着。
忽然看到不远处围着一群人,不由得快步走了过去。
苏良走近人群。
发现是一名年轻女子正在卖身葬父。
其女子一身麻衣,跪在地上。
看上去有十六七岁。
模样也算得上清秀,不过可能因饮食不良,面色有些泛黄。
她的身前铺设着一张白布,上面写着一些基本信息。
其名为玉莲,年方十六,欲借三十贯钱葬父,她为婢三年,作为偿还。
所谓的卖身葬父。
其实只是个噱头,本质上不是卖身,而是雇佣。
大宋禁止掠卖人口。
对女子而言,当妾要有婚约,当婢要有雇佣契约,不然都是不合法令的。
当下。
大宋甚是讲究孝道,有厚葬之风。
江南地区的一些百姓甚至会:葬其亲,至破产。
三十贯葬父,基本算是薄葬了。
一具普通的棺材外加寿衣,稍微体面一些,就要近二十贯钱了。
外加雇佣人力,吹吹打打,抬棺挖坑。
三十贯钱根本不禁花。
在民间,“卖身葬父”的事情并不少,苏良也不打算掺和。
此女子为婢三年,不但能葬父,还能为自己寻一份有吃有喝的差事。
这对于一个无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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