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野兽,以及大规模的抓捕奴隶。食人魔会抓捕大量的狗头人和地精作为自己的奴隶,同时为它们采矿、锻造、服务,以及作为储备的粮食。
一个五百人规模的食人魔部落,最少要占据五十公里范围内的土地,才可以保证充足的食物。
因为它们的主食是肉类。
冒险者和军队的斥候全部都撒了出去,大规模族群是不会到处流浪的,它们肯定会建立起来一个聚集地。
最好在它们完工前解决,否则白马城要面对的就是一场攻城战!
所有冒险者的表情都严肃了许多,原本两个人的队伍扩张到了五个人,索伦跟另外三个冒险者合作,构成了一个五人小队在平原地区探索。食人魔是很危险的生物,它们皮肤坚韧无比,相当于普通的皮甲,并且身上有厚厚的脂肪,强弩射击都无法伤到内脏。对付食人魔不能硬碰硬战斗,最好是有人协同进行游斗,先消耗掉它们的体力再找机会杀死它。
越往内部深入,食人魔活动的痕迹就越多。
当索伦等人看到食人魔的踪迹时,眼前的一切已经让他们表情僵硬。
那是一座建立在半山腰上的营寨,已经完工了大半,山脚下可以看到高大的食人魔在砍伐原木,力气惊人的食人魔战士单人就扛着数百磅重的原木上山,然后在其他食人魔的合作下钉入了地面。这群食人魔完全是在开山裂石,一群群的狗头人奴隶在皮鞭下清理石块,远处还看到了熔炉的痕迹,那是狗头人在为它们锻造武器。
食人魔不需要精致的装备,它们只需要够分量的铁质武器,马上就会变成恐怖的威胁存在!
“你们看!”
亚斯拿出单筒望远镜看了一眼,脸色难看道:“看那边警戒的食人魔战士。”
索伦结果一眼看去,表情也不好看,因为他看到了全身穿戴盔甲的食人魔战士,手中拿着一两百磅中的狼牙棒,肩部和胸前有沉重的盔甲,并不是人类那种精炼打造的盔甲,看起来更像是某些三流铁匠用铁矿熔炼后直接浇铸的东西,一个肩铠的重量就有二三十磅,普通人根本就穿不起,可是这点重量对于食人魔而言却很轻松。
“这绝对是双头食人魔巫师的手笔!”
索伦放下单筒望远镜,沉声道:“普通的食人魔没有那么高的智慧,它们没吃掉那些俘虏就不错了。只有进阶成为巫师的食人魔才懂得如何统治与驯化。”
山寨已经完成了大半。
以食人魔作为劳动力进行的建造非常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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