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告赢了网友并不代表什么!”
“我们的诉求早已不在同一维度,你修补你的人设,我们维护我们的公义,试看将来,胜利会站在谁那边!”
“出轨男给我死!”
很快,就有一个律师大v站出来,发微博道:
“站在一个律师的角度去分析这件事情,无论是情理上还是法理上,我都不认为成丞会获胜。
首先在法律上,拉黑删除并不等同于分手,因为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证明双方已经结束了感情关系。在没有明确的分手声明或行为的情况下,女生可以主张他们仍然保持着恋爱关系。
其次,女生在网上曝光成丞的行为,如果这些行为是事实,并且不构成诋毁成丞名誉的行为,也不构成造谣诽谤。
那这是事实嘛?没有分手,出轨是真的,那当然是事实了......”
后面他还说了很多,总结起来就是一个意思:成丞出轨,成丞败诉!
这个律师大V,经常在这种社会事件中发声,每次必有他,像是一个跳梁小丑一样,准时出现。
但是还没人能拿他怎么办,因为他虽然在暗戳戳的使坏,但始终套在一层法律的伪装之下,用的都是‘在法律上’、‘我认为’等词汇。
这些都是观点输出,而并不能被判定是造谣诽谤。
且他本身就是律师,懂得如何给自己辩护,“起诉”“举报”完全没有用。
而且他的行为也极其“精明”和狡诈,一年三百六十五个社会事件,他发表三百六十五个观点,总有一个观点会戳到一部分人的心坎里,就算你在上一件事上不支持他,但是在下一件事上,也很可能跟他立场相同。
然后就因为这一件事,你就会觉得他还在为正义发声,关注他,或对他改观。
这样的人真的很无解。
只有在互联网混惯了老网民,才能看清他的本质:这就是一个互联网蛀虫,早已把灵魂卖给了魔鬼。
他这篇微博一出来,不出意料,再次开辟了一个战场,张娇的支持者都是欢呼亢奋的,而成丞的支持者都气不打一处来,恨不能把这个律师的嘴撕烂。
“这也能洗?”
“真是没有三观了!”
“小丑!”
“什么时候把这个b人给封了啊!”
“以法律之事,行辩驳之实,风气就是被你们这群人搞坏的!”
ps:上一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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