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拍拍沾了点灰尘的黑衣,走进周边苍绿的树林。
他的日常生活没有多少趣味,莫尔斯承认。他只是折断一些木材,削去嫩芽和韧皮,晾干用作柴薪或者雕刻的原料。
如果有死去的飞鸟,他会俯身,捏着下巴观察鸟的绒羽;假如色彩、长短、韧性全部恰到好处,他就将羽毛清洗晾干,粘贴在一张彩画或者一枚棋子的角落。
在极少数情况下,莫尔斯会前往离此地最近的城邦洛科斯,沉默地走过集市,观察居民的体态和神采。
他上一回进入洛科斯,是在奥林匹亚的运动休战期,所有城邦都约定于此时休憩止战,在运动场上共襄盛举。
依靠售卖一本可供表演的滑稽喜剧台本,他和当时的城邦僭主同坐在一顶华丽精美、由无数辛劳的织造者和设计师夜以继日赶制的遮阳棚下,观赏高台下沙地里举起新鲜桂冠的搏击冠军展现他涂着亮油的大块肌肉。
莫尔斯抬手拨开一枝挡于面前的纺锥形绿叶,向前跨步,未被生物分解的枯叶簌簌作响。
放掉上下回弹的细长枝干时,他两指之间多了一根三寸多长的新折浅褐嫩枝。
视线穿过树与青苔的矩形狭缝,云层的空中游巡致使林间光影错杂变化。两棵邻近树干中间,小片稍亮的灵巧褐黄影子一晃而过。
“为什么工匠要学习打猎?”
莫尔斯轻轻嘟囔着,回答自己的问题:“你要获取最好的皮革、羽毛、筋络、腿骨……”
“那我能用我自己的能力去杀死它们吗?”
他模仿着小孩的口吻,嘴角古怪地勾起。他几乎被自己逗笑了。
“当然,只要你真的用得比弓与箭更娴熟。”
浅褐色嫩枝脱手而出,下一秒,那柔软的灵巧影子无声地倒进枯枝与草木中,一些也许是其亲族的哺乳动物慌乱撞开树叶四散奔逃。
“这真的很难,我每次射中猎物后都找不到它死在哪里。我得回收我的箭,还有拿到我的战利品。”
“也许它没有死,它只是倒下,流血,消失。”
莫尔斯弯腰,与那头生物美丽而哀求的湿润眼睛对视。汩汩鲜血正在离开猎物的动脉,土地获得滋养。
他碰了碰猎物前额,灵能瞬间击毁猎物的神经与大脑系统。
这头生物的年纪很好,油脂丰富,皮质光滑柔韧。莫尔斯满意地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削成片,扯过它的腿部,拆解原料。
气温开始下降时,莫尔斯扛着一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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