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己一半的天份,也算是优秀学生了。
但叶天蝉很快就发现,马千罡的武道天赋跟自己差不许多,越教就越是兴奋。
叶天蝉反复问了几遍,确信小马儿已经把金刚如意肌领悟的透彻,这才说道:“你根基虽然尚可,但比起同代天骄,还有许多不足。”
马千罡也知道,若论真正的实力,自己还真不如杨金广,倒也没有抵触老师的说法,连连点头,答道:“学生确实还有好些不足,必然加倍努力,不给天禅寺大学丢脸。”
叶天蝉呵呵一笑,心道:“你挑穿了诸夏大学,不知给学校多么长脸。”
他对这个学生,确实多了几分偏爱,说道:“且让我帮你洗髓易筋,疏通经脉,稳固一番根基。”
马千罡还未有准备,脑袋上就多了一只大手,听得叶天蝉说道:“武者的发型,以方便为主,你头发太长了,我先给你弄短一些。”
小马儿正想要说:“发型就不麻烦老师了,你不是要替我洗髓易筋,疏通经脉么?”
“真不要浪费时间了……”
话还未出口,就感觉头顶上凉凉,探手抹去,头上已经是光溜的滑手,哪里是短一些,直接就秃了啊!
小马儿还未来得及悲催,就有一股强横内力,从百会穴涌入,这股内力炽烈无比,他全身都好像被扔到了熔炉中灼烧一般。
那种滋味,很难用语言描述。
其实天地交征风雨雷电赋的第一篇《万籁》,就是洗髓伐骨,易筋通经的功夫,以音波震荡,淬炼身体,别有一番妙用。
马千罡虽然借助天武系统,把这套音律武学修炼到了二十五层,终究还是修为尚浅,未能把身体淬炼至小成。
叶天蝉这种武神级数的大人物,出手帮忙小马儿淬体,最少能节省他五六年的水磨功夫。
马千罡血液,骨髓,五脏六腑,肌肉,肌肤等各处地方,因为新陈代谢,以及接触环境,产生的杂质和有害身体的东西。
尤其是常人毛孔之中,常有的油脂,以及污垢,这些都是让人类显得衰老的主要原因,皮肤就是因为新陈代谢不足,才会变得褶皱和苍老。
全数被叶天蝉以无上神功抽取出来,化为一团血污,被他随手扔到了垃圾处理器。
马千罡只觉得,全身忽然就轻松了几分,真气运转,也顺畅了不少,甚至一呼一吸,进气量都大了三成。
跟肉身淬炼,关系最为紧密的金刚如意肌,随着小马儿运转真气,当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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