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奇怪。
确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李勇之前直接雇了两个人去杂货铺那边搬东西,就说是跟李和满谈好了的,然后把那个协议书直接亮出来,周围人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只以为是李和满犯了事儿之后,就想着将这里盘出去了。
李勇相信就算是居委会的人去公安那边问李和满,得到的答桉也会差不多,他现在肯定不愿再生什么枝节,只是往后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但也不用担心。
至于房东那边,只要付了租金,只要不把这房子拆了,拿去干什么他也不会管。
而这样一来,确实也可以避免李和满那个房子归属的争议,毕竟那还是人家的老房子,真要是他们就这么占去了,这街道办事的那一关都过不去。
这让乔一成放心之余,又觉得有些奇怪,“你哪来的那么多钱的?”
之前给那女人的金条就不说了,前后付的租金,请人搬东西的务工费,甚至还搞了块招牌,稍微刷了点漆重新装潢了一下,至少看着更像是那么回事儿了。
往后如果生意顺利也就罢了,要是不顺意,他的这些前期投入可得打水漂了。
而且李勇还说他另外订了货——他把李和满进货的货源都找来了,到时候还会有些新东西塞过来。
乔一成现在已经知道李勇父亲是红星厂的生产组组长,母亲在工商局工作,大哥是第九中学的老师,大姐开着一家裁缝铺,家庭条件比起他们家要好了太多,但他表现出来的经济水平显然也超过了他这样的家庭所能负担的程度。
他的零花钱或者私房钱,真地可以让他这样毫无顾忌地花费么?
如果换作是李勇的父母或是大哥、大姐,他还觉得可信点儿,或者是他们通过李勇的方式来做这些事情,但且不说这样没有必要,李勇看起来显然是有自主权的,根本就没有和家里商议的必要性。
很多事情他都是临时起意,然后直接就决定了。
李勇却没有解释,而是看着乔一成,托着下巴想了想,就说道:“一成,你现在学业要紧,如果还要在学校和这杂货铺之间来回跑,肯定是吃不消的。要不然这样,就让二强他们放学和放假的时候来看店怎么样?
“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给他们点零花钱,也省得乔二强那小子想要买个东西还得把饭钱都省下来饿着肚子。当然也没必要给太多,一部分由你保管,让他知道有钱但又不能全部拿到手最好。”
嗯,什么“我先管着,等你以后长大了再给你”,至于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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