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不敢住酒店之类的,酒店龙蛇混杂混进来杀手太过容易,他们并不是想与对手直接冲突,现在他们要做的就是找个窝,猫起来,直到鸡叔找到人解决问题。摆在李志明等人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去城外,荒郊野岭藏起来。还有一点就是在市中心闹市,刺客忌惮合法军警不敢动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找了个人少的地方,李志明停了车,检查着手里的那把镀金手枪,不断拉动并摇晃着贴在耳朵上,听着里面的动静和咬合度。坐在后座的叶安彤嚼着口香糖把脑袋凑了过来,说道:“志明哥,我这样叫您不介意吧,李大哥叫起来太生分了。”
“不介意。”
“我说志明哥,你这枪是沙漠之鹰啊,我在电影上见过,这枪真大真彪悍。”叶安彤道:“这枪这么大好打吗?”
李志明笑道:“枪和男人一样,越大越好用。”
叶安彤没明白,坐在副驾驶的翟清却是脸上一红,羞涩的看了李志明一眼道:“小妹才十九,还是个孩子,你胡说什么。”
李志明也是一愣,随即知道翟清误会了,于是说道:“我是说手枪的口径,威力越大能适应的战场越多,火力压制能力越强。就好比大男人出去呼风唤雨的,回到家里却安全多能。小男人就像一把撸子,打完一弹夹都不定能干死一个人,也就吓唬吓唬人还行。”
“哈哈,你这个比喻我还是从未听过。那志明哥,要按你这么说,你这把枪就是大男人了。”叶安彤好似明白过来刚才的梗,笑的前仰后合起来,然后看着已经满脸通红的翟清。
李志明晃着没开保险的枪道:“也不一定,这把枪是大男人中的男人,乃是帝王。你说皇帝的身边人有几个幸福的,赐你一丈红好不好。”
叶安彤继续笑了起来,这次连翟清也摇头笑了。李志明继续说道:“这把枪威力是够强,射程也够远,但后坐力超大。像我必须双手持握,才能拿稳保证稳定射击。同时,这枪声音和枪口喷焰也极大,一般都要戴耳罩和护目镜,一般护目镜都不行,就现在这个条件下,每次开完枪,枪手都会被枪口的火焰炫目,从而暂时性失明。战场之上,片刻之间定生死!”
“那这对你没有影响吗?你不同样也会受到这把枪缺点的干扰?”叶安彤像个好奇宝宝般的追问道。
李志明摇头笑,缓缓打开保险,并拉动套筒让子弹上膛,他扭头看向叶安彤,神秘的笑容让叶安彤心脏砰砰乱跳,心中暗想,这个怪蜀黍到底要干啥,难不成想要套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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