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到嘉靖十八年后,为满足战争的需要,“边臣日请增兵,本兵日请给饷,自五十九万而增至二百八十余万。”
俺答封贡前夕,时任户部尚书张守直言:国家贡赋“一岁收入仅二百三十万有奇,而中多积逋灾免奏留者。一岁所出,京师百万余而边饷至二百八十余万,其额外请乞者不与焉。二年(指隆庆二年)用四百四十余万,三年(同上指隆庆三年)则三百七十九万,此其最少者,而出已倍于入矣。
近者迁四御使扩天下府藏,二百年所积者而尽归之太仓,然自老库百万之外,止二百十万有奇,不足九边一年之用,国计至此人人寒心”。
他当时这个说法固然是秉承高拱、张居正等人之意,为推动俺答封贡造势,但其中所例举的数据如果单独去看,则每条都是实情。以此足可见募兵花费之高昂,已经是当时朝廷完全承受不起的了——毕竟当时又没有加征什么辽饷、练饷、剿饷之类。
明军募兵数十万,年花费三四百万两,南疆六大警备军共约三十万,花费难道就少了吗?
当然不会少!
警备军的募兵银(一次性那个)价格前后不同,最早的一批全是汉人,虽然是以北人为主,但高务实当时给得颇高,为每人六两。而由于京华的规矩,衣服这一块是定期免费发放,所以“衣装银”倒不必给了。
后来平定安南之后,由于整体打上了归化户籍制这个神BUFF,京华得以在安南人中募兵,这下子募兵费用大减,直接来了个对半砍——每人给银三两,衣装银则照样不必给。
再往后陆续平定缅南、暹罗、南掌、柬埔寨等地,归化户籍制同时推广开来,募兵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当时曾经考虑到缅甸等地原先的国王们募兵根本不给钱,差点把募兵银给取消掉,但高务实知道有对比才有伤害,所以保持了“给银三两”的标准。
但这笔钱可不是拿三十万人乘以三两这么简单,战争中受伤、战死而导致的损失都需要补充。补充不仅要给募兵银,还要给抚恤银,还要根据归化户籍制的一些规定给予其他补偿,总之归根结底都是要花钱的,并且花费绝不算少。
然而这依旧不是全部的花费,算起来只能说是“人员费”。除此之外,三十万大军的军粮、营房、战马喂养、训练等各种七七八八的日常开销也绝非小数目。
另外还有一个大头,就是武器装备的配备以及磨损、战损后的维修或更换。在这一系列的花费上,警备军由于火器化程度更高,而且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总是换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