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过得很好了。但问题是这句话到了明朝,因为对于一个字的理解的差异,导致了满口仁义的明朝文官亲手毁掉了大明王朝!
哪个字?“民”字。
何为民?
一个现代人看到这个字,自然会想到公民即为民,换句话说,普通老百姓便是“民”。
然而这个观点在古代可未必是真理,不说一定是错的,但至少一定有争议,一定可以混淆。
刚才提到过的亚圣孟子,除了表达过一大堆的“民本”思想之外,他其实还说过一句可能“不太出名”的话:“为政不难,无获罪于巨室。”
什么意思?意思是治理国家很简单,只要你不得罪那些大家族就好了,有他们的支持,你就可以无往而不利。
科举制实行之前,对于当时那些官员来说更是如此,只要他们替各自的家族发声,他们就可以在官场上稳如泰山。哪怕是偶尔被罢官了,过不久又会有人把他举荐上去。
隋唐以降,科举成了当官的必经之路,情况因而发生了一些改变,世家大族如果不能长期在科举一道上保持兴盛,往往也会家道中落。但也正因如此,越是在位秉权的官员就越发有敛财之心,因为越是将财力投入在子孙后辈的教育上,便越能确保自己家族的长盛不衰。
在现代汉语里,“人民”是一个词汇,表达的是一个意思,但在古代社会,比如现今的大明,“人”与“民”并不是同一个意思,它们所表达的含义其实是不同的。
与此类似的还有“群众”,在后世那是连起来表达同一个意思的词,但在古代社会亦不然:群就是群,众就是众,两者并不统一。
甲骨文中的“人”字,是一眼就能看出其表达意思的,“可以直立并走动的”就是人。因此你在人字右边加一个木字,木是障碍物,所以“休”,停止走动了;你在人字右边加一个言字,那就是这个人去带话,就是“信”,口信的信。
所以,人是自由的,拥有自行决定行止的个体。
民则不然,民在甲骨文中是先画一个眼睛,由眼睛再衍申而出整体。郭沫若有一个著名的论断,认为“民”是“横目而带刺,盖盲其一目以为奴征,故古训言‘民者盲也’。”
郭沫若认为,在殷商时期,“民”字这个象形字就是用一个锥子刺瞎左眼,这样的人就是民,而民也就是奴隶。
但后来有些学者开始提出质疑,并且提出了新的说法,认为该象形字的意思,那个所谓的“锥子”其实指代的是“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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