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自己没有扩张领土的野心,认为对外扩张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更会因劳民导致祸乱萌生。“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而“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则鲜明地表示出对于出征扩张行为的鄙视。
最后,太祖将对象一分为二,又一次提到对海外国家“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的基本方针。
但在宣布对外政策的重要抉择以后,他同时又表明西北的蒙古才是心腹之患,不能不谨慎防备。直接说明将元朝北去的残余势力看作新王朝一大心病,将北部陆上作为王朝军事防御的重心。
到桑榆晚景时,太祖于洪武二十八年将进一步修订完成的《皇明祖训》刊布于世,列于《祖训首章》的对外关系,也就成为有明一代帝王的金科玉律,成为明朝子孙世代必须遵行的基本国策之一,以成宪的方式留存于世。
为了让子孙后代明确世代不与交战的国家,也就是明太祖所说的“不征诸夷国”,他在《皇明祖训》中把它们的名字按照方位一一罗列出来。
十五个国家之前说过,就不再列出,但这里头最引入注目的就是,即使在《祖训录》中完全没有提及的日本,虽然当时已经明确在绝交之列,却也没有被排除在外,同样被列入了不征的范围以内。
这无疑说明了明朝对于外国,无论建立朝贡关系与否,也无论为友为敌,是采取了一律“不征”的态度。这就不能不使人对于明朝初年以“不征”为特征的对外关系的和平理念有了一个深刻印象。
后人如此,明人只能更甚。
然而朱元璋主观意识虽然很美好,但现实发展就不那么顺利了,安南、高丽(朝鲜李朝前身)先后出了问题,都与大明出现了激烈的矛盾。
不过这两国当时与大明的问题本书前文已有所述,这里就略过不提了,直接说第三个出问题的国家,也就是当前高务实认为因“不征之国”思想限制得最让他棘手的日本。
明初与日本的交往,起初经历与其他国家相同,即大明通过外交文书告知“四夷诸国”而建立关系。然而,与日本的交往和其他国家不同,表现在两点上:
一是历史的,即元朝出兵征伐日本失败的阴影不散;二是现实的,当时日本海盗侵扰问题持续不能解决。
在洪武四年莱州府同知赵秩出使日本以后,根据《明实录》,出现了“日本国王良怀遣其臣僧祖来进表笺,贡马及方物,并僧九人来朝,并送回明州、台州被虏男女七十余口”的结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