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吧?
那我就自己动手拿。
把老东西养的猪杀了吃肉,把鸡也杀了,用鸡肉钓大章鱼。
我们办事是这样的了。
反正这一趟兰斯很满意,接下来就要用圣女贡献的这份地图搞一个大行动。
下阶段的目标已经很明显了,彻底剿灭荒野之中的邪教徒,那样就能打通前往旧城废墟的路。
而老宅就在旧城废墟的边上,结束这一切的时候快到了。
陷入沉思的兰斯脸上忽然浮现笑容,只是越发狰狞,甚至有些骇人。
老祖,我已经迫不及待要见你了……
冲洗了三次才将那些血污和碎肉洗净,这已经不是一两次了,兰斯倒是习惯。
但是在之前还有一种情况是他很讨厌的,那就是无论洗多少次都若有若无的腐烂臭味,属于是腌入味了。
后来用了格林黛儿专门为他准备的草药清洁剂才洗去了那味道,转而是一种淡淡植物清香。
兰斯打量着自己的身躯,之前刚来哈姆雷特的时候他也就一米七多,现在不断赐福强化之下身高已经拔高到一米九出头。
那瘦弱的身躯也被肌肉所覆盖,不是那种很夸张的爆炸型肌肉,也不是那种专门练出来圆滑的肌肉,而是带有刚硬线条的精悍肌肉。
只要发力就跟钢线拧成一般,寻常的刀剑砍上去能留下一个印子就很不错了,可以说钢筋铁骨就是形容这样的身躯。
兼顾了爆发、灵活、耐力,兰斯本身就像是一件艺术品一般完美。
只不过兰斯到没有在意这些,谁他妈闲着没事看自己。
等清洗完之后新的衣服准备妥当,穿上那便服之后兰斯就明白有些衣服也该淘汰了。
兰斯是真的不喜欢这个时代的所谓贵族服饰,特别是那比较新潮的皮裤,穿起来勒蛋。
而那些不知道是袍子还是什么的传统贵族服装,外面看上去的确有点华丽,但袍子里面居然空的!
他妈的下面居然空的!
兰斯上辈子也没了解过古代服饰,但也能明白这样的设计是为了方便解决生理问题。
需要方便的时候提起长袍就解决了,不然你解半天没解开,平常最多等一下还好,但万一哪天窜了就不好说了。
顶不顶得住不是你能控制的。
要么紧身裤,穿起来跟精神小伙差距就是一双豆豆鞋。
要么就是穿开裆裤,底下飕飕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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