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找到刘宗保家,向其妻子李芳打听刘宗保的下落。
当天中午,也就是蓝光厂保卫科干事离开后,李芳连孩子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洗,就把孩子送到娘家,然后独自出门。
她很有可能知道刘宗保盗卖电缆的事。
这个时候出门可能是去找刘宗保,也可能是去找偷盗电缆的同伙。
这个时候第二个关键人物出现了,他就是包军。
蓝光厂保卫科干事怀疑销售经理包军是刘宗保的幕后主使。
十月十一日后李芳被杀害。
十一月五日她被分割的尸体出现在中央公园。
现在只要找到包军、刘宗保和李芳三人之间的联系,就可以动手抓人了!
外围调查的侦查员传来消息。
首先是前往源台省光华市调查刘宗保行踪的第六大队刑警潘阳,他找到与刘宗保交易二十吨电缆的建筑公司,得到包括交易合同、质检报告在内的全套手续,同时从建筑公司某员工口中得知,刘宗保曾亲口告诉他,他的大哥是蓝光电缆厂销售经理包军,以后再想购买电缆跟他联系,价格比市场价便宜一成。
其次副大队长曲星明也有发现。
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市区内所有监控设备都有统一的数据保存时间,普通小区是保存七天数据,娱乐场所保存时间为十五天,重点行业监控保存时间为三十天,银行的监控保存三个月到半年的数据。
蓝光厂是国有大厂。
属于明州市的重点企业。
因此厂区内的监控必须保存三十天内的数据。
曲星明根据杨霄的命令,组织人手查看厂里的所有监控录像,重点是十月七日到十月十七日,这十天内的监控录像。
杨霄这样做的目的本来是想摸清包军在厂里的活动规律,看看他是否有异常的行为,没想到有了意外的收获。
十月十日下午两点二十三分,李芳出现在蓝光厂厂区大门的监控摄像头里。
她步行进入厂区。
下午两点三十五分,另外一个摄像头拍到她跟包军交谈的画面。
此后李芳从蓝光厂里消失。
查阅了所有监控的录像都没有发现她离开蓝光厂的画面。
李芳很有可能就是在蓝光厂内遇害的!
“抓人!”杨霄果断地下达命令。
呜呜!呜呜!
大批警察出现在蓝光厂厂区。
急促的警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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