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也够凶手杀人灭口了。”莱德低头看着安德鲁的尸体:“可死的人只有安德鲁。”
“303号房的病人说她没有看到凶手的脸。”歌莉娅说:“现在她依旧处于神志恍惚的状态很难问出更多东西,现在她已经被移动到了别的楼层由我们的人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
“‘BloodyFace’AKA血脸,凶手是一个喜欢切下女人脸的变态杀人凶手。”施耐德声音嘶哑地说:“二十秒的时间足够做很多事情,如果受害者在这二十秒内没有被杀死,那么很显然凶手不是紧张过度就是另有所图。”
“血脸在FBI的在逃犯犯罪记录中手上已经有七条人命了。”歌莉娅说。
“一个正常的连环杀人惯犯不可能留下活着的人证,尽管在行凶时有蒙面遮挡的措施犯人也会害怕被人记下体态特征,譬如身高、发色、瞳色等,我们这次的凶手杀过七个人,游刃有余的躲开了警察的追捕,他不可能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所以他是根本不怕会留下这些可能成为追踪他的线索,二十秒的时间他没有去杀人灭口,而是选择游刃有余的走出病房逃离现场,他在主观意愿上特地留下了这么一个活口...你们觉得这是为什么?”施耐德冷冷地说道。
“连环杀人案在作案之后都喜欢留下属于自己的记号,比如扑克牌、谜语。再变态一些就在受害人尸体上刻下神秘符号,亦或者将尸体摆作具有宗教意味的动作。”歌莉娅轻声说:“BloodyFace的记号是剥去受害人的脸部皮肤。”
“但303号病房病人的脸皮还留在身上。”施耐德嘶哑地说。
“他没有杀病房里的那个女孩不是因为忙着逃跑,而是觉得二十秒的时间来不及完美的剥下她的脸。”莱德冷冷地说:“这种变态杀人犯通常都有难以言喻的强迫症倾向,他把幸存下来的那个女孩当做了猎物,没有杀她的原因是他相信自己下次还有机会去完整地取下对方的脸!”
“能有这种自信的凶手是混血种作案没错了。”施耐德眼眸中掠过骇人的锋芒:“他还会下手的,目标就是303号病房幸存下来的那个女孩。”
“那个女孩现在正在四楼的特护病房内,周围布置了不下三个专员看守,犯人短期内没有机会再次下手。”歌莉娅立刻说。
“犯人极有可能还藏在这家医院里,他可以黑掉医院的监控,但却黑不掉外面街道的监控,他是连环杀人案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知道在调查完医院监控之后警察第二步就是翻查医院周边的所有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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