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远方的旅者,你是否见过;
那广阔的原野,那水晶般闪耀的长河。
那是库吉特的珍宝,苍天的骄傲,我们安居于此,直到天荒地老。
远方的天地也有他们各自的宝物,巍峨的高峰、洁白的雪原,农人的土地上满是谷物,还有无数树木组成的林海。
哦——
库吉特的男儿驰骋天下,苍天的勇士们不畏艰险,马刀与长枪为我们开路,狼母的后代名声远播四海。
但我们不羡慕外人的居所,我们的草原的儿女,我们生于草原,也将葬于草原。”
吟游诗人弹着琴,唱响草原的牧民们最喜欢的歌谣,对于那些一辈子可能都不会离开草原以及最终回到草原定居的人来说,这首歌完美的唱出了他们的心境。
拜伦看着那个吟游诗人,悦耳的声音从他发颤的喉咙中传出,每一个词句都是如此的有力。当他唱完歌曲,放下琴的时候,周围响起一片掌声。从老人到小孩,大家都喜欢这首歌。很快,诗人又更换乐器,用长笛和鲁特琴演奏了另外几首歌曲,这些歌曲来自卡拉迪亚的不同地区,有斯瓦迪亚人的祖先刚到卡拉迪亚时就已经开始传唱的民歌,也有诺德人从北方带来的豪放歌曲,甚至有罗多克的乡间小调。每一首歌都得到了很好的反响,观众满意,吟游诗人面上也有光。拜伦可以肯定,如果这里有没有嫁人的少女的话,肯定会找诗人闲聊,之后发生一些浪漫的事情。可惜,这里只有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和三十岁以上饱经风吹日晒的家庭主妇。
当诗人休息的时候,拜伦也不客气的坐到了他旁边,并且和他聊了起来。
“你的歌唱的真不错。”拜伦称赞道。
“谢谢夸奖,队长。”他微笑一下,露出自己洁白的牙齿。“自我介绍一下,我叫...”
“尼扎,对吧,游历四方的吟游诗人、出色的战士。”拜伦在他之前说出了他的身份,脸上带着笑容:“我听何塞说起过你,他对你们见面的那次可以记忆犹新。”
尼扎愣了一下,过了几秒之后突然大笑起来,看来是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是的,没错,阿尔玛*何塞,那个自以为是的大姑娘,当时我第一次去看他的演出,他穿着女装的时候我真的把他认作了女人,我在台下向他演奏情歌,还在演出结束后向他求爱来着。有点尴尬,但真的很有意思。”尼扎虽然这么说,但一点也不把这事当做自己的黑历史,反倒是作为一件趣事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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