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提出来的时候,顿时便获得了在场这些郡县使者们的高声赞扬。
老实说但凡有可能的话,谁又希望自己治内盗匪横行?
但一般存在年久的盗匪,多与境内豪宗大户有所牵连,乡团出剿往往都会无功而返。豪强们养寇自重,也是乡里一个不可诉诸言表的默契。
有了盗匪的存在,郡县官员便需要仰仗大户势力、需要客气有加。盗匪的侵扰又让民生环境极为恶劣,加剧普通乡民对豪强大户的依附。
虽然也有一些军头部曲寄食戍守于地方,但这一部分武装却不归郡县管辖,郡县也没有供养的义务。想要使用也可以,先送钱粮物资过来,一个人头能换多少物资先计议清楚。
有些部曲乏食的军头,倒是会主动攻剿盗匪。但在打完之后就赖在郡县官衙不走,你们需要负担我行军作战的开支!
所以有的时候,并不是郡县官员不想肃清境内匪徒,而是肃清不起。
匪患只要不是闹得太过分,他们甚至都不太敢于上报,台府真要调令几千人马入境清剿,就算杀光了匪徒,府库也空了。谁是兵、谁是匪,在这种情况下还真不好说。
可现在有了李泰这个卷王入场,大大降低了剿匪的成本,让这些郡县使者们少了许多顾忌,争先恐后的举手发言,各自提出境域内的剿匪需求。
看到这幅群众踊跃的画面,李泰也不由得吃了一惊,关内诸境匪患已经这样严重了吗?难为你们居然还能稳得住!你们这是真的在请我剿匪,还是想趁此拿我当刀、扫除异己?
生意太好了也是麻烦,毕竟眼下李泰只有六百余众可以出动,而且其中绝大多数刚刚经历了陕北的游击恶战,仍待士力休养。
于是他便又提出几个条件,规定第一批出剿的匪徒要有固定的活动范围、在洛水流域左右百里之内,并且必须罪证确凿,有实际的侵略郡县城邑的记载。
如果真是那种流窜作桉、行踪无定的流寇,追踪起来浪费时间不说,如果逃窜到彼此没有剿匪约定的郡县里,扯皮起来也是麻烦。
更不要说郡县官员挟私报复,只因乡里豪强不服管束便归回匪类,干下来后才发现是诬告,台府问罪起来谁负责?更何况我还打算在洛水沿岸这么干,大家都这么干的话那不就乱套了,国将不国啊!
有了这样几个限定条件,接下来的场面才不再混乱,众人各自拣选、再由群众进行评判,最终挑选出四路公认为祸颇深的匪徒。
李泰将这几路匪徒的情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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