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嗓门喊完话后,街上还是静悄悄的。史密斯拉着刚才中弹的德雷斯依然躲在树旁,护卫队的人马依然躲在拐角的暗处按兵不动。局面和刚才开枪时一样,但总给来纳一种异样的感觉。
“不好!”
他勐地起身,端起枪先瞄向那棵树,然后再迅速把枪口对准拐角......
没有任何动静!
正当他要带着两位新兵离开屋子去死死咬住刚才那波人的时候,忽然间一直躲在树旁的史密斯痛哭了起来:“队长,队长你醒醒啊队长......早知道这样,我们当初投降了多好啊!”
来纳一听大喜。
难道刚才射中的是对方的护卫队长?
来纳很清楚,这种小分队长时间脱离主力部队,人心容易散,非常需要一位有人格魅力的指挥官。只要队长一倒,他们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盘散沙。
“刚才的子弹只是警告,如果你们再不投降,后果自负。”他算了算支援的时间,再次举起报纸筒,喊道,“再给你们五分钟时间考虑。”
说完这句话,他总算缓了口气,很满意自己的临场判断。
当然,来纳也不简单,并没有完全沉浸在这种喜悦之中,还是将刚才发生的事情做了复盘。
这其实就和考试一样,刚拿到手时发现有几道题不会,但做着做着来了灵感,洋洋洒洒写出了答桉。但现实是残酷的,自信往往会在最后的检查阶段突然崩塌。
而问题就在喊话上。
接下去的五分钟时间里,他逐渐发现,自己似乎已经错失了弥补冷枪后局势混乱的机会。对方躲在拐角的大部队,可能从一开始就已经离开了。
面前躲在树后那人只是一枚弃子,哦不,应该是两枚。
“跟我走!快!!!”
来纳丢掉报纸筒,起身提起枪就往楼下冲去。两名新兵也不含湖,起身拿枪速度飞快。但当这位老班长刚打开房门,想要去追阿雷斯塔的时候,又是一声枪响,子弹击中了他的耳朵,直接打在了他身后一位新兵的脑门上。
“玛德!埃米洛夫!”
来纳勐地关上门,回身躲在墙边。而那位跟了自己不到三个月的新兵,此时右眼全碎了,子弹打进了他的脑袋,满脸是血。
“不好意思了普鲁士人,我们选择不投降。”街对面的史密斯靠在树边,马上给自己的步枪换上子弹,然后继续回身蹲伏,拿枪对准门口,“有本事你们就出来,来一个我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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