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马客场三比一击败巴萨,一只脚踩进了欧冠半决赛。
但有意思的是,这场比赛在赛后没能成为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
倒不是因为这场比赛的份量不够,而是因为更有份量的新闻来了。
比赛当晚,国际足联在官方网站上贴出了一则处罚通告,宣布对巴萨处以禁止球员交易的处罚,时间是14个月,也就是两个转会窗口。
处罚的原因是,巴萨在签约u18球员时违反了规定。
新闻一出,顿时就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堪称是史上最重的罚单!
在高深前世,巴萨也确实受到了这样的一则处罚,但很快就通过危机公关,不断提出上诉,最终成功延缓了处罚的执行,让巴萨依旧能够在2014年的夏季转会进行引援。
但当时高深并没有深入地了解具体的情况,只是现在他多少了解了一些。
所谓的违反规定,其实最早可以追朔到2001年,国际足联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未成年球员的转会条款,如【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及转会规程】第19条。
按照规定,球员未满18周岁是不能出国踢球的。
看到这里时候,所有人一定都会感到很纳闷,这怎么可能呢?
先不说梅西这种在法桉之前的,就说最近这些年,皇马、巴萨、马竞还有英超球队如切尔西、曼联、阿森纳等,还有利兹联,这些球队哪个不是满世界挖人?
尤其是像利兹联,这些年挖得少吗?
别说未满18周岁了,八九十岁的都挖,这不更加离谱?
但事实就是,2007年,国际足联在这系列条款的基础上,成立了转会检查系统,其中一部分就是专门监督未满18周岁的球员转会。
那利兹联等球队的引援又是怎么一回事?
这还是要从具体的条款里来找,里面有三个特殊条件。
一个是球员居住在边境附近,跟邻国俱乐部所在的距离100公里以内;一个是球员年满16周岁,而且必须是欧盟内部转会;最后一个就是球员全家以非足球原因搬迁到俱乐部所在的国家。
看得出来,国际足联也是煞费苦心,把各种情况都想到了。
但有一句话说得很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国际足联明文规定,俱乐部就有办法去规避。
其中被用得最多的就是第三条,球员全家以非足球原因搬迁到俱乐部所在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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