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也过百了呢,你别骗我呀!”
允儿拿着纸张质问道,不过语气已经没有那么焦躁了,因为她感觉老板娘能给出个相对合理的解释来。
否则对方没有必要弄得这般复杂,如果不想给钱,随便找个理由就好呢,所以说真相究竟是什么?
“你说的都没有问题,但那些额外卖出去的同你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给你分成?”老板娘头也没抬的回应。
这问题算是问住了允儿呢,在她的理解中,之前那数个小时内的所有成交额都应该和她有关。
但貌似事情不能一概而论,允儿不是那么不讲道理的人,她知道老板娘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虽然她通过自己的存在多拉来了一些顾客,但更多的人不就是来吃炸鸡的,顺便看到了允儿而已。
至于说这帮人后续会不会因此经常过来碰运气,那就不好说了呢,这涉及到一系列颇为复杂的评估。
这和拍广告有些类似,艺人的影响力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认知,需要经过市场、粉丝、消费者多方的考量。
所以说允儿从一开始就走错了路,她应该同老板娘谈论“代言”的费用,尽管只是代言了那么两个多小时。
但考虑到允儿现如今的人气与咖位,这种打零工的费用应该也不是个小数目的。
只不过如此一来就陷入了一个悖论,一旦允儿要出这种“天价”来,老板娘也不可能同意她来打工啊。
所以无论过程如何,最终的结果只有两个:要么允儿拒绝打工,直接摆烂去休息;要么就只能接受这报酬,尽管少得可怜。
允儿很想说点什么来为自己抗辩,但她偏偏又找不出任何漏洞来,气得她只能转身离开,用无声的行动来证明自己的不满!
“等等……”
听到老板娘的挽留后,允儿脸上的笑意一闪而过,果然还是没有经验呀,轻易就被她林允儿给拿捏了呢。
允儿已经开始想着要翻几倍的要钱了,但老板娘接下来的话却让她的心凉了半截:“你的钱都不要了吗?那我就谢谢你的大方喽?”
原来允儿把刚刚到手的钱遗落在了桌上,现在要怎么办,转身去拿吗?会不会显得没有骨气?
允儿最终还是没有能战胜自己的“贪婪”,主要这都是她合法的劳动所得,不能因为数字不多就拒绝呀,凭什么便宜老板娘?
从老板娘手里抢过了自己的收入,允儿被迫来到了二楼,因为三楼和一楼貌似都容不下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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