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也不嫌洪涛话多,耐心的给洪涛解释着细节。
“这个也不叫脚镣,这叫半步镣,也是用铆钉铆死的,戴上它之后,你迈不开一整步,是能是小碎步,别说跑了,不习惯的话你自己走都得摔跟头。而且这个铁链子很沉,十多斤重,扣脚踝的这个钢棍还不是圆的,用锤子故意砸出棱角来了,你就算能跑,不出二百米,你的脚腕子就得磨破喽,这不,里面还得垫上布条。”介绍完手上的刑具之后,那个人顺便又把脚上的刑具介绍了一番,原来他往脚踝上缠布条,是怕脚铐磨脚。
“你说这都是谁琢磨出来的,还挺简单实用!”洪涛看明白之后,不由得赞叹起这些警察来了,东西看着很粗糙,一点不美观,但是比那些亮闪闪的手铐可要管用多了,除非你有电动工具,否则就算给你一根锯条,拇指粗的钢条,而且还是圆的,估计一时半会也锯不开。就算你锯开一个也没用,拖着十多斤重的铁链子你还是跑不快,而且还能伤害你的身体,真是大智慧啊!
那个人很爱说话,估计他在这里待的这几个月里,也没人愿意陪他说话,憋闷坏了。这回碰上洪涛这么一个也喜欢讲话的,他都有点滔滔不绝了,只要是洪涛感兴趣的话题,他知道的都会说个一清二楚。
比如说他为什么会在看守所里,洪涛也是这么问他的,有那么多监狱不去,干嘛要在这里受罪呢?其实这个问题就属于洪涛无知了,不光是洪涛无知,恐怕大多数人都是这么认为的,犯人就该关监狱嘛!
其实不然,不管是哪座监狱,都不会关押被判死刑的犯人,除非你是死缓,那基本也就和无期差不多,因为过几年之后,只要你不乱折腾,死缓就会改成无期,然后再过几年,无期改成了二十年或者十五年有期,所以说判死缓就等于是判了一个有期徒刑,唯一的区别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除了你要当官之外,这个政治权利是啥很多人都不知道吧?所以剥夺不剥夺也没啥大用。
但你只要是被判了死刑,那你就只能在看守所的死囚号里等待终审结果了,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判了死刑,不管你上诉不上诉,都要经过高法重新审核一遍。从这天起,你就得戴上这身行头,天天坐在这里受罪了,一直到被执行为止,都是在看守所里待着的,至于为什么要这样设计,那个人也不清楚。
至于说到人道不人道的问题,这玩意得看你站在什么立场上看待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太大,全世界都在争论,所以这里就不废话了。反正洪涛觉得如果让他琢磨,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可想,假如不这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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