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郡马场,第一批控制血统,燕麦饲养的良马,几乎匹匹都和张飞坐骑,乌骓马一般神骏!
踩在高马蹬之上,坐在马鞍间的骑兵,每一个人都感觉浑身燥热,迫切需要杀戮和鲜血的浸泡。
战马旁,在华歆看来,奢侈的过分的大斧,瓜锤等需要大量铁料的兵刃,与马铠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悦耳声音。
赵云一身白甲,立于选锋营地之前。
常山方广,早不是披挂家传铠甲了,由许昌铁匠打造的华丽白铠,配上子龙英武的面容,瞬间把云长逼格满溢的绿袍,称托的宛若乡村戏子一般。轻浮至极!
至于张飞,此时早就已经衣袍褴褛,黑色战甲之上坑坑洼洼,和赵云站在一起,说是强壮马夫,也不为过。
二哥,三哥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浓重的怨气。
数月前,那个千里来投,为人谦逊的小弟弟,现在,成了将气远超两人的存在。
别说赵云,就是那什么选锋营,随便一个骑兵的甲胄,兵刃,都能力压三英。
选锋营一侧,身披皮甲,手持各种不同弩机的东郡兵卒,簇拥着二十余辆大车。
大车上,除了手持大戟的甲士,更有床弩一架。
此物让张飞产生了严重的不适感,让他回忆起了一年前,东郡城下的血色之夜。
在麴义单调的口令中,枢机营的兵卒开始展开队列,调整弩机角度,弩弦拉动的时候,发出的牛筋震颤声音,撩动的人不自禁烦躁起来。
选锋营,机枢营身后,太史慈的一万战兵,虽然不想颜良部曲一般百战不殆。
却更有锐气,军中步卒,大都是流民军户中年轻之人。
眼看袁军军威,这些本来一生,就是颠沛九州,吃碗饱饭的男子,此时眸子中,有星星在闪耀。
他们知道,身后,就是家眷的安身立命之所,人手一弓的太史慈部曲,采用的标准汉军阵列。
唯一不同的是,阵中缝隙,有身着华丽锦袍,满脸狞色的壮健男子,藏于阵门中。
就像马其顿的亚历山大一样,东郡阵列中,阿哥瑞安轻步兵的职责,在陆战时候,由甘宁的水陆营司值。
“让你的部曲让开,吾军要进击了!”
“三通鼓后,还拦在大军之前者,斩!”
华歆身边,火攻+8的徐庶,在紧张的计算中此地河滩的芦苇,能够提供的燃烧值。
刘备参与的部曲在他看来,此时还没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