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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召开后为了尽快结束免得总会屋串场,大致流程就是上台致辞——感谢股东——有没有问题(没有问题)——散会,这样的流程。”
行吧,小日子为了股东大会都快玩出花来了。
又是预演,又是突袭,搞得像打仗似的。
而这一切竟然都是为了躲避总会屋?
“新井桑,既然各家企业如此讨厌总会屋,难道就没有人做些什么?”
既然总会屋都是“文斗”,那么这不正是那些大企业擅长的?
再说了总会屋的存在,毫无疑问是阻碍了霓虹企业的发展,政府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
“因为众多会社的反对,总会屋在民间的声誉也很差。
为此在81年《商法》特地加强了,对收取贿赂、提供利益及不当交易行为的管控。
这是希望通过法律来斩断,「总会屋」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纠葛。
82年《商法》再次加强了对利益输送的惩罚力度,从那之后警察及检察机关对总会屋的清扫就在如火如荼中进行。
当然总会屋等暴力团伙的反抗也日益激烈,…”
“等等!”白川枫突然出声打断了新井裕的讲解。
“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讲,总会屋的行为已经被定性为违法,并且检察机构也一直在压缩他们的生存空间?”
“哈伊,确实如此。从81年开始,总会屋内部的组织人员就逐年减少。
在78年时总会屋规模一度达到8000人,到83年就只剩下了1700人。
后来随着总会屋手里持有的股票越来越少,到今年总会屋可能只剩下800人不到了。”
霓虹政府又是不是傻的,总会屋这样的寄生虫,对经济发展明显起到了危害作用。
所以限制它的发展,让其逐渐消亡,一直是检察机关为此努力的事。
但是因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霓虹只能从法律上对它进行各种约束,就像对付极道一样。
通过行政力量强制取缔某种组织的事,在霓虹属于非常规手段,也就“赤军”才有过这样的待遇。
究其根源还是因为历史特殊时期,极道内部的某些头领有过从军履历,且后来又隶属于米国的情报组织。
因为有了雄厚的政治背景,对付极道霓虹政府也有些束手束脚。
所以只能通过不断的颁布法律,慢性扼杀暴力团伙的生存空间。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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