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他当前的心态,此刻的詹姆斯,更像是一个白天没挣到钱只能在家门口楼下停车场里猛抽烟的中年上班族。
林间阴冷的穿堂风骤的袭来,不知何时,詹姆斯的身形消失不见,骑枪迎风穿刺,又戛然而止。
风中的那股血味吸引了骑枪的锋芒,但在下一秒,骑枪的锋锐戛然而止。
詹姆斯何曾料到,血味的来源者,竟是他派去刺杀乔治的两员大将,马特和泰凯斯。
居然失败了?
三人无言的注视着对方,彼此心中相同的疑问呼之欲出,但注意到对方的伤势后,他们又把问题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毫无疑问,都失败了。
忽然间,野蛮人想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詹姆斯,我们的支援部队呢?那些轻骑兵们呢?”
“死了。”
说着这话的时候,詹姆斯的脸上无悲无喜。
“老泰凯斯的徒弟呢?彼得.麦克白呢?”
“死了,都死了。”
“老泰凯斯要把他带回来。”
“站住,不准去,这是命令!”
“老泰凯斯要把他带回来。”
“野蛮人佣兵,你听不懂大陆语么?!彼得.麦克白死了!他死在我的面前,被投石机的巨石压成了肉泥,连块完整的骨头都找不到,你要带什么回来,你能带什么回来?!”
泰凯斯的执着,让本就压抑着怒火的詹姆斯暴跳如雷。
“彼得是老泰凯斯的徒弟,老泰凯斯是彼得的师父。我们野蛮人部落里有一个最重要的习俗,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泰凯斯既然收了彼得这个徒弟,那就要给我的徒弟送上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而不是曝尸荒野,躯体被野狼野狗分食。”
无视詹姆斯的愤怒,野蛮人泰凯斯的语气平静且决绝,说完这一句,他便转身就走,大步流星的朝纳什峡谷的方向走去。
“泰凯斯,等等,峡谷那边全是蔷薇的部队!该死的,泰凯斯!”
詹姆斯怎么也没有想到这野蛮人能那么固执,他一个闪身绕道野蛮人的身前,骑枪的枪尖直直的指向他的眉间,杀意盎然。
“停下你的脚步,野蛮人佣兵!蔷薇的部队很快就会追上来,你若是再往纳什峡谷的方向多走一步,我就只能将你以通敌罪论处!”
锵!
面对詹姆斯的拦路骑枪,野蛮人给出的回应只有一声金铁交戈的巨斧斩击。
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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