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中,现行盟约原文是关于领地独立地位的描述,就只有干巴巴的一句“领地独立地位不受侵犯,领地内部事务全由领主自决”。
但修正、补充内容就太多了,几乎是将这一条独立原则扩展成具体的法律条文,其中有独立的前提、独立的内容、独立的限制,以及由独立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等等,
在这些异常熟悉的文字中,夏多看到了大夏法典的影子,或者说这就是参照大夏法典搞出来的耐色瑞尔宪法草桉!
比起现行的旧盟约,新盟约新增内容最多的就是关于新塞汶顿议会的描述,的确和之前尹奥勒姆透露的相差不多。
七塔保留执政地位的唯一体现就在于议长一职,职责是召集或者响应要求召集议事会议、主持会议,负责塞汶顿议会下属的常设机构,等等。
议长由七塔内部选举,而其他落选的掌控者和七塔之外的大奥术师在权力设置上没有任何区别。
而塞汶顿议会的议事原则也很简单,基本流程就这么几个——动议、附议、陈述议题、辩论、表决、宣布结果。
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由于耐色瑞尔领地独立,拿到塞汶顿议会讨论的议题大部分都是公共事务,少部分是需要冲裁的矛盾冲突。
按照新盟约规定,大奥术师三分之二赞成且剩余三分之一不反对的情况下,即可启动快决程序,不需要通过领主投票即可通过一项决议。
不是上面那种情况的,都需要领主投票,且领主投影的结果优先级大于大奥术师投票。
夏多看得出来,七塔为了应对位面连通后大量大奥术师出现稀释七塔话语权着实费了不小的心思,不过这般制度设计在夏多看来也是很有可取之处的。
毕竟很大程度上,领主可以视为普通人的代表,无论是新盟约还是旧盟约都有提到领主的职责,只不过旧盟约有职责不假,却并没有多少制约领主的内容。
可以说旧盟约签订的那个时代,领主还是先进代表,也可以说旧盟约本身就是领主之间的盟约,自然不会对领主自身的权力进行太多制约。
但新盟约——在夏多看来,已然可以称之为耐色瑞尔宪法的存在——却明确提出了对违约领主的惩罚。
当然,由于新盟约依然是一份原则性的文件,关于如何惩罚违约领主盟约中并没有提及,但后续已经可以根据新盟约的这些内容在塞汶顿议会发起相关动议了。
比如说,夏多看到内地某领主肆意杀戮领民,就可以在塞汶顿议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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