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出事了。”
“哦?”慕容籍看了那人一眼, 语气略有些惊讶地问道,“何事竟需刘先生亲自来报啊?”
他口中的这位“刘先生”,是他们慕容家的得力干将:此人姓刘名明, 今年四十出头,擅使一副赤铁打造的大钢钳, 故人赠外号“火钳”。
这刘明呢, 虽然相貌平平,身材中等,但着实算个人才。
他本是草根出身,家里和武林、官场都没有什么关系,因幼时家境尚可,父母便供他读了几年书,但后来他爹沉迷赌博,以致家破人亡,他便在十三岁时被一个亲戚卖到了慕容家,成了个家仆。
看到这个“卖”字时,肯定有人觉得,这亲戚不是东西啊,但实际上呢……
以当时的情况来说,刘明已经父母双亡,房契啥的也早就被他的赌鬼老爸押给别人了,家里的东西也都被债主们搬了个空;而那个亲戚,自己家也不富裕,当初还借给刘明老爸不少钱,到最后,那亲戚钱也要不回来了,还多了刘明这么个拖油瓶。
你让他把刘明带回自己家去养着……他自家老小都快揭不开锅了,再来一个半大小子,让他全家陪你挨饿?
这么一合计呢,这亲戚便想到:要不就找个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把刘明卖了,一方面呢,他老爹欠我的债能挽回来一点,另一方面,也算给这小子找了口饭吃……无论如何,给人当家仆,总比饿死强吧?
人呢,就这么回事儿,你说刘明这亲戚是大好人吧,那肯定不是,说他丧尽天良呢,也不至于,他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他做出的选择,也是那个年代的大多数普通人一样会做的。
就这样,刘明被卖进了慕容家,他在杂役的岗位上干了不到一年,就因为识字而被调到了账房。
又过了一年,他人生的转折点就来了——他被调去当了当时的慕容家二少,也就是慕容籍二叔的书童。
因刘明聪明勤谨,双商不低,很快就得到主子赏识,对方不但允许他一同伴读,还让他学习一些慕容家的外门功夫;就这样,日复一日,刘明从最底层一路往上爬,经过了二十多年,如今他已成了类似慕容家“家臣”的存在。
文武双全的刘明,不但武功在江湖上能算二流顶尖,关键他还能担任“参谋”的角色,在很多事情上能给主子提个醒、帮着拿个主意啥的。
因此,这次慕容籍“猛龙过江”,家里便让刘明作为慕容少爷的保镖兼参谋,一块儿跟着来了。
前些日子,那慕容籍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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