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我就和你们说道说道!要问这帝国哪儿最有贵气?甭问,是个人都知道皇宫里头最是雍容华贵,最是贵气逼人!那可不,宫里头凡事都讲究个地道,床得是远古金丝楠木,菜得是万星进贡的珍馐佳肴,茶得是灭绝的御品贡茶,就连马桶盖儿保不齐都是金子打的。”
说着,老板竖起一个大拇指,猛地一个单臂大回环。
“那叫一个地道!”
三人顿时一愣,不知道咋扯到皇宫了。
“但宫里虽样样都好,却也还是缺点啥呀,山珍海味那天天吃也腻得不是?相传神皇爷一日出宫探访民情,行至那永恒城西大门边上一处小巷,正巧腹中饥饿,就看见不远处停了一个小摊,那是一对夫妇在倒腾下水,神皇爷难耐饥饿便上前要了一碗,那里面都是些内脏、只有些姜葱佐料,又放了点盐花,神皇爷哪喝过这个啊?一开始难以下口,但还是忍不住腹中饥饿,以一手捂鼻,一手持碗,结构喝到口中后,顿觉得其味赛过宫中的美味佳肴,不仅疲劳消除,精神也格外地爽了,不禁称赞其乃人间绝味,赐名哈吉斯,也就是古语‘一锅鲜’,之后这道佳肴就在民间流传开来,我们家世世代代都是做这个的,传说神皇爷遇到的那对夫妇就是咱们祖上。”
对方说得绘声绘色,三人则是听得一愣一愣,连多戈都动摇了。
“这这玩意你们那个帝那位也吃过?”
“可不是吗?而且我敢说我们这家是周围方圆几百公里最最最最最地道的哈吉斯,所有老泰拉人起来就得是这一出!甭提多地道儿了!”
“那行,来三碗,大碗。”
“嘿,行家!”
在老板的大拇指中,罗齐姆拿了票到窗口去领,小工的动作极其利索,那泡在汤里的小块面板快速切成菱形,豆皮切成三角,内脏都剁小块,又快速从锅里舀一勺老汤往碗里一浇,后面加了点蒜泥、辣椒油等等,不到十秒热腾腾的一碗端上来。
不过这地方人已经挺多,三人只能和另外两人拼桌,那两人还穿着空港工作人员的制服,正吃着哈吉斯。
三人坐下后面面相觑,最终还是罗齐姆先动了勺子。
一口汤先下肚,味道确实醇厚,不过就他感觉又过于混浊了,而且油脂不够丰富。
“没问题,吃吧。”
罗齐姆刚准备吃第二口,就听到身边一个人低声说道:
“别听那老板胡吹牛,什么神皇吃过啊。”
罗齐姆转头,发现对方已经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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