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赫塞也逐渐将重点转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他们发展过于迅速,给了圣赫塞极大的信心,拉潘帕省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了5.5万家,其中南部三市超过8000家,圣罗莎市也有2000家。
这些中小企业大多数以家庭作坊和小型工厂为主,规模一般不超过20个雇工,但却解决了拉潘帕省一半以上的就业,这非常了不起。
他们不像布诺电子和新科恩重工这样拥有资源和资金,仍然杀出了一条血路。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者的困难,拉潘帕省政厅有必要将采取措施打破现有政策或制度的框架,并设立新的法桉,出台更多有益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策略,这是十分必要的。」
1956年到1958年,拉潘帕政府和布兰卡市政厅先后颁布了5部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
这些法律和其他工业专门法不同,是专门为中小企业设计的。
1956年颁布的180号法律《拉潘帕省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法》,拉潘帕省组织布兰卡商业银行和巴伦银行向布兰卡市中小企业提供了2000亿比索优惠贷款,由省政厅进行利息补贴。
「2000亿比索还不能修建几个大工厂的,但对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帮助很大。」
而1958年颁布的188号法律《拉潘帕省南部中小企业特别法》,对拉潘帕省南部三市地区提供特别优惠贷款,大大促进了拉潘帕省南部地区工业发展进程。
为了使中小企业的发展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拉潘帕省政厅采取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除前面提到的优惠资金支持政策外,还在税收、人才、市场等方面提供一大批优惠政策。
如为中小企业设立减税税率,实施租税特别措施法,税务清查上予以宽松的态度,甚至允许少交税,不交税,让中小企业可以挺过艰难期。
为缓解中小企业的人力不足问题,采取追加引进外国劳动者的措施,特别是引进国际工人获得支持,毕竟哪怕阿根廷人力便宜,很多小工厂还是雇佣不起的,这里夫妻店家庭作坊盛行。
圣赫塞对有技术特长的创业者采取设立特殊工业租金扶持特殊政策和特殊贷款,特别是划出办公区域,低价甚至无偿提供。
他还允许拉潘帕省各大学教授、政府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停职兴办新技术企业工厂,创业失败仍然可以回去工作。
他刺激政府部门优先采购新技术中小企业的产品,在采购订单上予以一定倾斜,并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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