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违法这个《反价格垄断法》?”
郑立面对老板,一本正经地说:“老板,违法这个《反价格垄断法》有两个条件,并且要同时满足,一是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二是占有市场支配。我们都没有达到这两个条件,没有违法。”
沐阳转向罗向:“你的意见呢?”
罗向看着老板的目光,思索了下才说:“如果按照我们生产部的成本统计,说的第一个条件的确没有达到,但老外说我们违法了《反价格垄断法》,那他们肯定熟悉这个法律触发条件,说明我们有可能已经达到了。
一是对我们的产品成本不熟悉,比如研发费用,甚至有可能夸大我们的成本费用,那就有可能达到了;
第二个条件,怎么样才算是占有市场支配呢?
呵呵,我想让郑律师解释一下,更官方一些。”
沐阳看罗向这笑脸,有时候真想凑他,跟他卖关子,转向郑立。
郑立被罗向看了一眼,又被老板盯着,识趣地说:“按照漂亮国现行做法,若企业在相关市场上占有的份额达到75%左右甚至更多,则将被认为具有独占力量;
市场份额介于50%-75%之间时,是否享有支配地位还须待其他证据子以证明。如市场结构、潜在对手等;若市场份额小于50%,则一般认为不具有市场支配力。
在eu,若市场份额不足50%时,也可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此时法院将会审查市场上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并进行比较。例如united brands一案中,涉嫌企业具有40%-45%的市场份额,而最接近的竞争对手只有16%的市场份额,悬殊颇大,因而前者被认定为具有支配地位。
而我国,如果仅我们公司一个经营者,如果超过50%,支配地位这个条件就成立。”
“也就是说,我国这个界线定在50%了?”沐阳说道,“但是,指的是焊机,还是二保焊机,还是具体到某个型号的市场占有率。”
“严格来说,应该是二保焊机,比如500型号的,就不再分具体功能了。”郑立说道。
罗向看老板看过来,知道让他说,他接着解释道:“如果按照公司目前的占比来说,我们占比不大,不算是;
但如果说,我们的产品占据绝大优势,只是因为我们产能问题,出货慢,而不购买他们的产品,在二保焊机这一块的优势,已经算是市场龙头老大了,塘山松上糊弄概念,同样糊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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