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始皇帝二十四年,泗水郡(旧楚地),沛县东南方的留县,靠近微山湖旁一座木屋。
“朝闻道,夕死可矣!“随后崔文子放下一团竹简:“今天就教到这里吧,去做饭吧。”
高要点头,弯腰,拱手:“唯。”
距离他来到这里已经一个多月,开始崔文子对于教读书写字是不耐烦的,结果发现高要竟然是过目不忘的奇才,便来了兴趣。
师父难找,衣钵传人也是难找。就如孔子,要是没有他那些出色的弟子,儒家学说也没有现在这么大的声势。
学习之于,高要自然主动承担了做饭任务,毕竟一个酒鬼一只猫也不像个能做饭的样子。
让他郁闷的是这里什么工具都没有,就他带的一个颠勺还有一些陶皿,调味料就两种:盐和花椒。
不过倒是有不少奇奇怪怪的酱,甚至还有用青蛙制成的酱。
没有铁锅,那就只能煮东西或者烧烤。
还好崔文子的药房里面他找到了一些可以吃的蘑孤、蔬菜,众所周知,蘑孤只要熟了一般就不会中毒。再加上厨艺大进,高要每天想着办法做出来不同的菜,味道也不错。
最起码乐爷每次都把盆都舔干净让他很满意,客人把食物都吃完是对厨师最大的褒奖。
可惜的是这里的主食:粟饭和麦饭,极为难吃,且难以下咽,让他很难受,已经在考虑将这玩意磨成粉做成面条吃。
吃完午饭,崔文子一般已经醉醺醺在床上睡着,高要便去河边清洗厨具,乐爷在水里窜来窜去,窜上窜下。
有时候还能给他抓一条大鱼上来,然后站他身边,身体一晃,身上的毛发瞬间干净如新,当然,他全身上下都是水。
高要:......
高要有时候会感觉奇怪,据他了解猫可是怕水的,不过再想想乐爷的奇异便懒得想了。
“乐爷,今天老崔教我那一句‘朝闻道,夕死可矣!’是什么意思?”高要一边洗陶皿和快子,还想着学习。
以前他也是相当一个文化人的。
“喵~”喵乐解释道。
高要恍然大悟:“早上知道了去你家的路,晚上就过去弄死你!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那‘子不语怪力乱神呢’?”
“喵呜~”喵乐继续解释。
高要点点头,表示明白,原来意思是:“夫子不想和你说话,并用怪力把你打到神志不清!”
屋里正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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