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囡感觉到了老爷子浓浓的伤感,完全可以理解,本着一腔报效祖国的热血回来,可却受尽磨难,连肚子都填不饱,要知道这老爷子在国外可是人人追捧的大佬,无数名校都求他去教学,别说吃饱,哪怕天天鲍鱼海参都没问题。
可现在却连吃颗大白兔奶糖都是奢侈的愿望,甚至还在快平反时,被几个无知蠢儿殴打至死,书里的老爷子实在太惨了。
唐小囡握住老爷子粗糙清瘦的手,小声说道——
“ Don't be dismal, don't be wild!
In the day of grief, be mild
Merry days will come, believe。”
齐老爷子身体震了下,震惊地看着唐小囡,激动不已,颤声道:“小囡,你……你再读一遍,重新读一遍!”
刚才他只朗诵了一遍诗歌,而且语速不算慢,就算大人也不不一定能记住,可唐小囡刚才读的那几句,不仅发音标准,单词语法没一处错的,这丫头才只六岁啊。
唐小囡感觉到了老爷子的开心,眼睛放着光,像看珍宝一样看着她,此时此刻的老爷子是快乐幸福的,因为他发现了一个绝好的苗子,身为师者,再没有比发现好苗子更能让他快乐的了。
略想了想,唐小囡决定不再掩饰,哪怕她并不是天才,但如果能让老爷子开心,她愿意暂时‘欺骗’老爷子,至少能让他在灰暗的生活中找到一些快乐的事。
唐小囡放慢了语调,将诗歌念了一遍,这首诗歌是她以前最爱的一首,倒背如流,而且她也是因为这首诗歌才去学的俄文,因为普希金是俄国贵族,只用俄文创作诗歌,英文和中文翻译虽然都不错,但毕竟不如原文的韵味足。
出于对普希金的喜爱,还有对这首诗的热爱,再加上那段时间俄国边贸越来越繁盛,唐小囡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俄文,说实话,俄文比英文难学太多了,发音饶舌,语法也复杂,要不是有普希金和钞票鞭策着,唐小囡肯定坚持不下去。
就这样她断断续续地学了两三年,又加上工作中接触了不少俄国商人,有不少锻炼的机会,所以她俄文也相当流利。
而且她也因为流利的俄文,多了不少工作机会,很多俄国商人都愿意找她当翻译,一年能多挣不少钱呢。
在金钱的鞭策下,唐小囡萌生了对语言的狂热爱好,先后又自觉了韩语和日语,这两门都挺好学的,掌握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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