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是普通甚至最糟的,热水都不能保证,为了省钱。
最糟糕的还不在于这个,在大学大家的条件也不怎么样,但所有人一起打球都很开心。
最糟糕的是,他们不像一个团队,所有人只是上班打卡,快船就像一个公司,大家每天到自己的工位上耗完工时,到点下班。
在工作之外没有人关心篮球,没有人关心球队的输赢,自然也没有人关心一个新秀的成长,没有人在乎他的体重。
唐-切尼是个好教练,沃顿、尼克松、约翰逊是好球员,但在整体糟糕的氛围下,任何人的个人努力都是无效的,因为你无法得到正反馈,努力的成果无法聚到一起。
特平打完了浑浑噩噩的新秀赛季,洛杉矶的花花世界很美妙,没有人约束他,训练迟到、早退,教练会说两句,但不会像大学教练那样严厉管教。
他有了很多钱,可以尽情吃汉堡,吃甜甜圈,吃一切喜欢的事物,他喜欢吃高热量的东西。
因为小时候他不想再被人叫“棍子”、“豆杆儿”,所以他拼命吃,想让自己胖一些,便吃成了“晚餐铃梅尔文”。
在休赛期回肯塔基的时候,大学教练乔-霍尔震惊于他的体重,并警告他如果再不减重,他在快船签下的新秀合同将是他最后一份NBA合同。
特平尝试控制体重,但一回到洛杉矶,没有了霍尔的监督,他的体重很快反弹了回去。
而且他觉得体重提升后自己的对抗变强了,这或许是件好事,有利于他在NBA搏斗。
NBA粗鲁、野蛮的球场文化同样让特平无法适应,他不明白打球为什么非要用这种方式伤害对方。
尤其看到阿甘抱摔兰比尔、火车吉尔-摩尔,让他非常震惊,不理解之余却又隐隐羡慕。
他想到那些曾经嘲笑他“棍子,豆杆儿”的男孩,如果重新遇到他们,能像阿甘一样将他们狠狠摔倒在地,是一件多么痛快的事。
但他只是想想,他觉得这么做不值得,打个球而已,混到打不动为止吧。
直到因为那一撞,他被交易到了活塞,一个叫比尔-兰比尔的男人出现在他的篮球生涯中。
这个恶名远播的白人奴隶主开始监督特平,让他减肥,让他对抗,让他好好打球——特平一度怀疑,兰比尔是在享受奴隶主鞭笞黑奴的快乐。
不过特平也觉得快乐,活塞不是人们印象中的魔窟或者流氓窝子,相反这里场外很干净,大家都很自律,没有人吸毒、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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