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前任知县,县衙接案后,带着仵作、差役前来。
差役在陈二郎家床底发现了陈二郎穿过的一件血衣,并在水井里捞出一把染血的菜刀。可惜菜刀在水井里浸泡过了,残留的血迹不多,指纹等也被冲洗掉了。
不过,一直未能找到张氏的首级。
陈二郎被抓进了县衙,公开审理,一开始知县审问陈二郎为何杀妻。
陈二郎坚持拒不承认杀妻,言他访友归来一回家就发现妻子惨遭杀害了。
知县又审问陈二郎,血衣可是他的。
陈二郎道,衣服确实是他的,不过是他访友前更换的脏衣服,当时并没有染血,不知为何染血。
知县又审问陈二郎,菜刀可是他家中的。陈二郎坦诚,菜刀正是他家中的。
知县审问,血衣是你的,菜刀是你家的,令妻被杀,你说与你无关,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为何杀妻,又将令妻首级扔与何处,速速从实招来。
陈二郎摇头,拒不承认。
知县怒,投下令签,以陈二郎冥顽不灵,令差役打了五十杀威棒。陈二郎文弱书生,何曾受过这等痛,惨叫不已,五十杀威棒打完,便已经昏死过去了,浇了凉水,冰醒。
再度审问,陈二郎气息奄奄的摇头。
知县下令上夹棍,陈二郎挨了片刻,便受不了,大喊求饶,认了罪,承认杀了妻子,说杀妻的原因是夫妻不和,妻子说他无能,常年读书不着家却未能中秀才,他一怒之下杀妻。血衣是他行凶时所穿,菜刀也是他行凶所用的凶器。
至于首级,却是忘了扔哪了,用刑过后,陈二郎想起来了,说是仍在一个树林里了,差役去树林寻找了数日都未找到,或许是被野狗、野兽吃了。
年初,前任知县高升调走,赵知县就任。
陈大成持血书喊冤。
赵知县审卷,人证,物证,俱全,陈二郎亦亲口承认杀妻,签字画押。
事实清楚,证据齐全,复判决不变,陈二郎怀恨失手杀妻,只待明年秋明正典刑,以告慰张氏在天之灵。
“.事情也就是这样。还请大人为草民弟弟做主。”陈大成抱拳跪地。
“陈族长快快请起。”朱平安扶起了陈大成。
这个案子,看似人证、物证俱全,动因也有,不过朱平安仔细过了一遍,仍然从中看出了几个不合常理之处。首先,第一点,陈二郎的杀妻动因并不充分,即便张氏说陈二郎无能,常年外出亦未能考中秀才,但按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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