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帝贵为一朝天子,不思为国为民,只贪图个人享受,国家之惑乱可见一斑。在灵帝统治的二十多年中(公元168年至公元189年),汉朝的官僚体制已经变得面目全非。自熹平七年(公元178年)以后,文武官员体制已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官显位并不是凭借个人名望、孝顺廉洁、功勋才德获得,而是有钱者居之。
其实,卖官的根源要追溯到七十年以前。那时天下时常出现捉摸不定的灾难,习惯上需要免去三公的官职,当时一旦不能解释的事情,人们就会揣测:是国家出现了某些疏漏,所以上天降下惩罚。而皇帝作为天下之主,当然应该就上天的惩罚承担责任,而国不可一日无君,被逼无奈之下,只能将罪责移到三公的身上。因而三公的任职期限便难以预料。其职能和政治现实便在不知不觉之中被分开了,其权力受到极大的削弱,但是皇帝却并没有集权于身,所以这些被削弱的权力就在无形之中转移到其他政府机构了。最初,尚书台的权力得到加强,自窦武之后,这些权力便转移到宦官的身上去了。
汉灵帝之时,虽然国家衰微,但是外患则不是很多,少有的几次边境战事也在不知不觉之间被平定。因而国家消耗并不是很大。
过去汉朝也有过买官易爵的事情,但都是为了解决巨大的财政困难,而且都是在有限的规模和很低的官职上。但如今,汉灵帝公然承认,只是出于满足自己、太后以及几个宦官的贪欲,便大肆出卖国家的最高官职。公元178年,三公成为炙手可热的商品用于交换,如果是因为三公的权力被严重削弱而使得出售官职成为可能,那么最高决策层的贪污腐化则是卖官鬻爵的根源诱惑所在。
买卖官职之举是在大汉宫城之中一个叫西苑的地方组织进行的。三公之位价值一千万,九卿之位价值五百万,这些都是虚职,不能有效的搜刮民脂民膏,因而很多人宁愿去买一个郡守。当时汉朝有一百多个郡县,一个郡守职位,可以卖得两千万。曾经的举孝廉制度依然有效,只需缴纳五成的买官费就可以获取相应职位。崔烈曾在中平二年(公元185年)用仅仅五百万就获取了司徒之职,让皇帝懊悔不已,为了获取更多的钱财,公元187年,灵帝决定,出售关内侯以获取钱财。
皇帝卖官鬻爵,只为满足个人私欲,可见当时汉灵帝的昏庸到了何种程度。当然,除了搜刮钱财之外,卖官之举也有其更为深刻的原因,一则是从建宁二年(公元169年)开始到光和七年(公元184年)结束的两次党锢之祸。天下贤明的儒生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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