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感觉又来了,小时候和别的孩子玩捉迷藏,他藏得太好,别人找不到,直接就把他给忘记了。
难道我燕蹁跹,就真的是一只老鼠,一只蟑螂,躲在臭水沟就没有半点异样吗?
但燕蹁跹终究是欢喜的。
云中鹤还活着,这就好,这就好。
他不知道云中鹤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要扮作乞丐离开大夏帝国,前往野人区域。
他也有过一股冲动,跟着云中鹤一起去。
但很快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已经没有目标和方向了。
这样做乞丐挺好的,得过且过,逍遥快活,或许他天生就应该做乞丐,就不该去什么黑冰台做密探,就不该遇到井中月,就不该遇到……周离。
人一旦有了感情,就会痛苦。
看着云中鹤消失的背影,燕蹁跹唱道:
看看兄弟不是亲,三窝两块说不均。
同胞也要分彼此,争多争少要理论。
有酒只和旁人吃,自家骨肉作仇人。
唱上一曲乞丐词,就算是为云中鹤送行了。
他燕蹁跹又要重新过上醉生梦死的生活了。
这黑水城极好,常年都是冷的,也没有什么春夏秋冬,会让人忘记了时光。
一躺下去,就是浑浑噩噩,不分昼夜,
而且作为帮主,也不需要自己乞讨,有吃有喝,妙哉妙哉。
神仙都不换啊,哈哈哈哈!
…………………………
云中鹤一路向北,先进入了野人深山。
遇到了一头巨狼。
二十五号精神病人上身,果然有奇效。
他和动物有天生的亲近感,哪怕是恶狼,也不会伤害他。
这条恶狼在身边,这里的原始部落野人也就不会伤害他了。
因为,只有一种人能够驯化野兽,那就是野人部落的萨满。
而萨满在野人部落的地位是相当高的。
所以经过几个野人部落,云中鹤非但没有被伤害,反而被奉为上宾。
那些部落首领奉上了酒肉,好不快活。
甚至有些部落的女人,还自荐枕席。
不过……真的有些下不了嘴啊,因为常年不洗澡的,实在是臭烘烘。
这条巨狼陪着云中鹤走了三百里,然后它就离开了,因为这是它的最大活动范围,离开了这里,就等于离开了它熟悉的地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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