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纷飞,天地一片银装素裹。
小竹庄中,王重和王二喜坐而饮酒,桉上摆着一只土炉,炉内烧着碳火,炉子上架着一盛了大半锅水的陶锅,水汽蒸腾的陶锅之上,还摆着两个白瓷酒壶。
「三郎,来,再喝一碗!」王二喜端着酒杯,邀王重再饮。
「来!干!」王重双手举杯,和王二喜碰了碰,随即便仰头一饮而尽。
「三郎好酒量!」
「哈哈哈哈!」
王二喜笑声十分豪迈。
二人推杯换盏,就着腌萝卜、炒黄豆,喝到兴起处,透过窗户看着银装素裹的雪景,王重忍不住吟诗一首:「绿蚁醅新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好诗!不愧是读书人!」王二喜当即便竖起大拇指。
王重道:「唐时香山居士白居易作的诗,自然是好诗。」
王二喜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拿起酒杯又邀王重碰了一杯。
「没成想短短几个月功夫,三郎又是买庄子,又是开食肆的,竟是做起员外来了!」
王重道:「刀口舔血终归不是长久之计,总归要替嫂嫂和茜姐儿准备些傍身的产业!」
「是啊!」王二喜感慨着道:「可惜我没有三郎的聪明,这辈子怕是都只能凭这一把子力气在江湖上厮混了。」
王重道:「听我家嫂嫂说,余嫂嫂又有喜了?」
余嫂嫂便是王二喜的媳妇,王二喜的老爹跟王重的老爹是同乡,当初一块儿被安置到白水村,两家的关系一直不错。
王二喜点头道:「郎中给瞧过了,说是两个多月了!」
王二喜年近三十,膝下已有两子一女,再加上这个,就是四个了。
王重看着王二喜问道:「二哥可有考虑过将来!」
「将来?」王二喜有些疑惑的看着王重。
「伯父已过天命之年,大郎也十岁了吧?」
「再过两月,便满十岁了!」王二喜道。
二人说的都是周岁。
王重问道:「二哥可想过,将来等大郎二郎大了,让他们干什么?是跟着二哥去漕帮混江湖,还是留在村中种地?」
王二喜想都没想,直接答道:「自然是留在村中种地!江湖厮杀,刀口舔血,那是把命拴在裤腰带上挣钱······」
可说着说着,忽然反应过来,看着正看着自己的王重,问道:「三郎怎么忽然说起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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