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权者,目前应该是在十六世纪后期的欧洲。
这个时期的服饰还没17世纪开始的浮夸,能把腰勒成四十厘米的紧身衣才刚刚开始有雏形,王公戴着巨大又有点搞笑的小丑领。也幸好是这个时代,她不用穿能勒死人的紧身衣,身为男爵这种底层贵族,不用戴着高耸到下巴,遮住整个脖子的卡夫领、伊丽莎白领。
现在的裙子,还是白色、亚麻色居多,并配上刺绣。于是男爵夫人选了一块中庸但效果看上去还是挺华贵的暗红色带黑色大丽花纹面料,帮自己选了块苹果绿色的布料做长外套,并在衣襟上装上一排长长的短花边,这样配任何裙子都行,披上就能出客聚会了。
价格还是挺便宜的,毕竟舍得花钱做衣服的人并不多。
希宁付了钱后,她的裙子约定三天后取货,男爵夫人的可以慢点。这样她就算死,也至少能穿上新衣服死,死后下葬也能漂亮点。
墨冥:“死要臭美。”
对呀,就是要臭美。世界多么美好,她到任何地方都要美美哒。
薇薇安将买好的针线小心包好,放进荷包内,跟着她走出了裁缝店。
一出店面,老远就看到了范思哲,范思哲也看到了她们,于是拉了拉宽边帽檐,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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