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着相关人员推进起诉案一事。
现在变成别人来催他们了。
攻守之势彻底转变。
“周先生,该事的处理结果出来了,没收对方所有非法所得,并且处10天拘*留和500元罚款。
抱歉,周先生,这种名誉权侵权在华国属于民*事纠纷。
我们最多只能做到没收对方所有非法所得,并且关于拘*留已经是按最高标准执行了。
燕大方面也已经将涉案学生也就是赵志华予以通报批评处理,相关出版社停业整顿。
另外他们需要通过公开场合向您道歉。”
周新听完之后知道这件事到这里就点到为止了。
因为曹永罗有问过周新,周新明确表示过,按照规定来,规定是怎么样就怎么样。
千万不能因为他的身份而来加码处理。
这种属于一时爽,被别人拿捏住了小辫子。
民事纠纷是不会开除的,后世一些高校,刑*事案件都没有开除。
“好的,杨律师,麻烦了,后续律师费我会通过公司打给你。
然后市面上只要出现类似侵犯我个人名誉权,乱说一通的媒体,我全权委托给凯寿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
我是这样想的,我们按照季度来结算。对于类似的侵犯名誉权案件,凯寿先帮我起诉,每个季度结束的时候,需要多少律师费,我这边支付多少。”
这属于一劳永逸,媒体敢造谣,是因为他们知道造谣不会怎么样。
当他们发现乱说要被起诉之后,造谣能够明显被制止。
当然自媒体出来之后,随便拿张别人的身份证,注册账号然后一顿造谣,取证几乎无可能,这种就不能靠起诉来规避了。
杨一美在电话那头说:“不过周先生,您的那位同学也得到了该有的教训。
他拿着靠侵犯您名誉权得到的稿费之后,大肆消费,现在要追回他的非法所得,他需要还的金额对现在的他来说算一笔巨款了。”
周新说:“好的,感谢杨律师,这周你会回纽约吗?”
还有一章,晚上八点多才到家。
另外关于名誉权案件,最多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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