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说什么?”尼根不耐烦道,“血腥味,你以为自己是狗吗?”
这家伙到底在胡诌些什么,怎么都不像是精神正常的样子——语气中带着些许轻挑和戏谑,一般人哪会跟首次遇见的陌生人这么讲话。
如果是平时,他还有兴趣陪对方玩玩,但如今从沉池湾脱身才是当务之急,对付傻子的最好方法就是让她彻底闭嘴。
尼根加重了手腕的力气,以向长兄传达自己的想法。
可后者仍没有松开,“我觉得……你大概搞错了。这里曾是海港,杀鱼和晾鱼都不是什么稀罕事。”
“人血和鱼腥味的区别,大概就跟天和地的差别那么大。”女子不为所动道,“若是只有一种气味,还可以用伤口来解释,不过你们身上的血腥味实在太多太杂,让人想忽略都难。有些很陈旧,大概相隔数月之久,而有些则很新,最多就在两三天之前——它们此刻正从你们的衣服下,源源不断地散发出来。”
衣服下?
尼根不由得一愣。
对于大部分骑士而言,一套轻便而结实的盔甲绝对是最宝贵的财产,精心保养的话往往能传承好几代,莫瑞家族亦是如此。他们放弃了永冬那块荒凉的土地,却没有丢下盔甲和武器。
为了不被人注意到,两人在外面罩上了宽大的外套和长袍,反正是冬天,穿得多厚实都不稀奇。直到杀人取乐时,他们才会轻装上阵——除开这样做行动更灵活外,也不用担心溅出的鲜血弄脏衣服,事后只要稍加擦拭,就能令盔甲恢复光洁,同时浸润的油脂还能起到养护作用。
不过这本应该是谁都无法发现的事情,对方怎么可能知道?
难道……她真是靠鼻子闻出来的?
尼根心里猛地涌起了一阵不安。
也就在同时,按住他的手忽然松开了。
他只看到眼前一晃,塔罗斯的身影已冲到了女子面前——长兄没有拔出武器,对于久经锻炼的人来说,拳掌、关节足可致人于死地。
这一击的速度完全称得上快若电光,从迈步到出手不过眨眼,如果目标换作自己,恐怕也很难反应过来。
单论能力和技巧,长兄绝对是永冬排得上号的骑士。
不管对方是傻子、疯子还是真的嗅觉异于常人,现在都已是个死人。
然而喉骨被捏碎的声音并没有传来,他只听到了“蓬”的两声轻响。
女子抬起手肘,将抓向她喉咙的铁臂撬飞,接着又单掌接下了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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