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竟有几分铿锵。
“都用饭吧,待用过饭后,都沐浴一二,今日饱食早睡,明日早起赶路。”
摆了摆手,王言自顾喝着肉糜小米粥。对于这些黄巾杂兵而言,此粥盐足肉香,对他来讲,那就相当一般了。不过条件简陋,也没其他的办法,只能对付了。
他想着,到了辽东别的不说,先开炉炼钢把铁锅弄出来。割据一方,发展之要,唯衣食住行而已。搞定了这些,自然物资丰盈,有此物资,自然兵多将广。是以只要奔着让所有人吃的多吃的好的方向执政,即便偏了,也不会偏的太远。
吃了几碗小米粥饱腹,王言脱了身上的甲胄,就着小溪水洗了身上的血渍,冲了长发,又给那一身皮甲洗了洗。甲胄都要保养的,用水洗了之后肯定不行,还要涂蜡或是上油,为的是保证甲胄表面的防腐蚀性。只不过现在条件简陋,何况这甲胄并不合身,也就那么地了,以后有条件肯定要专门定制一套正经的铁皮铠甲。
随意的将洗过的甲胄扔进马车里,仍旧寒凉的初春夜晚,王言全身赤裸,披头散发,并不在乎手下们开眼且自卑的目光,从车上扯了一批锦帛当做浴巾围在了腰间。
绢帛是丝织物的总称,也就是名贵的锦,由于生产力低下,绢帛在汉唐之时,都是可以当钱用的,还是属于大票。
在一众手下心疼的注视下,王言又扯了两匹铺在地上,最后这才弄了两匹布拿在手中,坐在火堆边借着光亮,用着匕首裁布,阵线这种东西还是有的,不占地方,直接就塞在腰间的腰带里。
他曾经搞过一段时间的服装设计,虽然主要设计的是婚纱,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基础的裁缝个衣服问题不大。
他先是缝了两件宽松的大裤衩,丝织品滑软非常,还是不错的。这时候可没内裤一说,虽然传说霍去病研究了兜裆布,但显然没有大范围铺开。
另外又缝制了一套内里的单衣,以及外穿的青衫,针脚肯定不很好,但只要看起来没毛病就行。一穿上这真丝锦袍,王军侯也便成了王老爷。唯一缺憾便是,脚下还是踩着草鞋,不是靴子。
此外,他还弄了一截桃木,削出了一个簪子。先前是以黄巾系着,不过他不很喜欢,所以弄了簪子插头。
此刻他的样子,可是半点儿不像当今的农夫,更没有流民、强盗的样子,虽打扮不伦不类,却像个洒脱不羁的风流少年。毕竟他今年也才十八,张臭嘴怎的叫他小儿,还不是没胡子么。由此可见,人不可貌相确是至理名言,他不过看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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