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想着别研究了,干脆先摸鱼一会儿好了,但是在权衡了一下是一时的摸鱼爽还是一世的摸鱼爽之后,她又都咬牙坚持下去了。
她相信,只要当生活之中的一切都简单化之后,那么自己肯定是能战胜懒癌的。
嗯,我要为了以后能一辈子偷懒而与懒癌抗争到底。
抱着这样的信念,多萝茜这么多年的生活就一直在“好累啊,我想摸鱼”“闭嘴,你要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觉得累,然后想办法怎么才能让自己不这么累”“可想想也很累啊”“那就再想办法让思考不这么累”等等的无尽螺旋之中度过的。
好在她的灵感天赋还是很高的,所以每次寻思寻思就突然灵感来了,然后脑子里那些死记硬背下来的那些她压根都看不懂的魔法知识就在这灵感的作用下自己动了,而这些知识动着动着多萝茜也就悟了。
于是她经常一边感慨着原来魔法是这么玩的,一边记下了脑中这些瞎琢磨出来的魔咒。
而更离谱的是她尝试了一下之后最后愕然的发现这些自己瞎琢磨出来的魔咒竟然还真的能用,甚至不仅能用,还挺好用的。
这个发现让她觉得挺好玩的。
多萝茜至今还记得自己人生之中第一次自创魔法是在1岁半那年。
那时候的父亲亚当还没遇到继母安妮,父女两那时候在地面凡人世界里流窜着,日子过得惨兮兮的。
那时候的多萝茜也还不明白为啥便宜老爹天天带着自己到处跑,现在想来应该是在躲避龙妈的追捕吧。
而当时年纪太小的多萝茜也没啥好玩的东西,所以也就只能天天无聊的抱着老爹的法术书瞎看。
魔女生而知事,因此,那时候亚当对于多萝茜这不同寻常的聪慧倒也没有多大惊小怪。
毕竟比起那种一出生就会使用高阶魔法,能把父母一起炸飞的天才魔女幼崽,自家女儿这点异样并不奇怪,只不过是稍微聪明了一点而已。
甚至,在那段流浪生活里,亚当还经常会主动教授多萝茜各种知识,那本对于法师来说比生命还重要的魔法书也就直接成为了小多萝茜的玩具。
多萝茜花了半年的时间,学会了魔女通用语,然后又花了一年的时间,从父亲亚当那里学完了基础法师课程(魔女幼儿园启蒙教材)。
然后她就靠着那点最基础的魔法知识寻思出了人生中的第一道自创魔咒“懒人穿衣咒”,也就是后来的“女巫的穿衣咒”。
之后第二天,她就又整出来了“懒人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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