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的“证据”。周日没去教堂礼拜,女巫!养了只黑猫,女巫!(西方人认为黑猫不吉)独来独往,还是女巫!
总之,女巫是个筐,啥都能往里装,装进去就基本跑不了。只是苦了那些被冤枉的女人们。医学落后的时代,精神疾病都被视作“中邪”“魔鬼附身”,这些病人们得到的并不是治疗和关心,而是虐待和辱骂。至于那些被举报陷害的人,更是惨不堪言。甚至英法百年战争中,法国的民族英雄圣女贞德被英军俘获后,英国人还得绞尽脑汁给她也来一个“女巫”罪名才把她送上火刑架。
在1484年,教宗英诺森八世发布谕告,称女巫“十恶不赦、荒淫无耻”,应当全力以赴来镇压。于是,大规模的猎巫行动在欧洲开始了。
教宗都下达文件了,下面的宗教裁判所开始忙起来了。整日忙于指控、审判、处死“女巫”,一气呵成,绝不拖延。不过,在执行的时候,教士们未免会发愁:女巫俩字又没写脸上,怎么把她们找出来呢?于是,两年之后,一部专门鉴别女巫的大作问世了,这就是由教士克拉马和司布伦格所写的臭名昭著的《女巫之锤》。
名思义,这书就是“大锤向女巫们的头上砍去”。实际上就是教导教士们如何“判断”巫女,这书实在是太险恶了。女人行为不端,是女巫;女人行为端庄,伪装,还是女巫;女人受审问时慌乱,是女巫,镇定自若,得了,恬不知耻,还是女巫;认罪是承认自己是女巫,死不认罪,是魔鬼让她坚持住了严刑拷打……
无数无辜的良家妇女甚至是少女就这样蒙受了不白之冤。
猎巫行动愈演愈烈,凡是出现了什么天灾人祸,那就是“女巫”的罪过,锅都甩她们头上就完事了。而且举报“女巫”也有现实利益,不但告发受赏,负责拷问的教士们还能捞到受害者的财产,将女巫罪名作为要挟筹码满足色欲的教士更是大有人在,指控女巫何乐而不为?
刚好那年玛利亚所在村子里出现了一些怪事,比如养的羊无缘无故的暴毙,孩子玩水溺水,不少人开始上吐下泻。
于是很快,伤好了的神父再次回来,但这次回来,他的身份变了,他成为一名宗教裁判所的裁判员……
他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宣布玛利亚是女巫!
不是那个时代的人,很难理解那个时代的愚昧。虽然那里的人都认识玛利亚,也知道玛利亚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可在恐惧和宗教权威的影响下,他们很快就接受了玛利亚是女巫的‘事实’。
这其中包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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