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颗震撼弹在空中爆炸开来。
因为凯所在的位置是高地,敌人想要射击,必须仰头,而且因为是黑夜,这帮恐怖分子都需要集中视线。于是一下子中招了。震撼接连发出十分刺眼,让人晕眩的强光,更加恐怖的是还发出了十分刺耳的高分贝噪音。昏暗的夜晚突然出现的强光,瞬间就让恐怖分子尖叫起来。
“我的眼睛!”
“哇……”
甚至几个离着近的恐怖分子更是直接就被炸晕过去。
还没等恐怖分子清醒过来,凯就丢出了一连串的破片手雷,手雷的落点全部都是经过计算的,保证每一颗都落在了人群最密集处。
轰轰!
“啊!!!”
“安拉!!!”
一时间,恐怖分子被炸的哭爹喊娘。
也在这个时候凯架起了另外一架重机枪。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被强光照耀,又被手雷轰炸,那些眼睛都没有恢复,就如同瞎子和傻子一样的恐怖分子在只能挥动双手,想抓住东西的恐怖分子,瞬间就如同被锤子打中一样,从山坡上滚了下去。
一时间沟谷里的恐怖分子人仰马翻。
看到恐怖分子被压着打,斯塔克这个战场菜鸟,居然不老实呆着,而是操纵着简陋的外骨骼装甲,举着巨大的简易盾牌。对着敌人发起了英勇的冲锋。
敌人中有人发现了斯塔克的意图,立刻调转枪头,向他宣泄子弹,可经过凯那么折腾一通,敌人的火力早就毁的七七八八,还真让斯塔克抓住了机会。一起连人带枪撞成了的稀碎。
可惜斯塔克似乎得了‘只能帅三秒’的病,刚刚大发神威,下一秒立刻因为操作不熟练,没刹住车又冲出好远,并摔成狗。
但这也同样给凯带来了机会。
凯丢到已经没子弹的重机枪,这玩意需要专人去上弹,射速太快了,一个人没有人装弹链很难玩得转。他从旁边扯过了匪徒尸体上的步枪,另一只手娴熟无比地掏走了匪徒胸前的两个弹匣。这可是斯塔克工业的一流货色,比普通步枪的射击精度更高,手感也更加柔和。
此刻这山谷里的匪徒基本上都是这种枪械,不捡白不捡。
举起枪,他就立刻扣动了扳机。
先来一个三连射测试这把步枪的偏差值范围。事实上每一把枪都不可能是一模一样的,只要不是自己熟悉的枪支,在使用之前都必须先调式和适应,像电影里那种主角随便拿起一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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