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了纽约,现在正在纽约各处抢地盘,根本不会这么巧,正好在新泽西,又正好在那个公园附近活动!
那个小公园,平日里也没多少团伙份子活动,他们又是怎么发现弗兰克在那里的?
心中虽然百思不得其解,凯开着的车却丝毫不慢,大约二十分钟,就从曼哈顿跑到了新泽西的那个公园,这一路上,凯恨不能把自己的车开成飞机,一路上不知道闯了多少红灯。这也多亏了,这个公园所在的位置虽然属于新泽西西北部,可实际上离纽约非常非常近,从曼哈顿出发,最多半个小时。
公园里,已经赶来了好几辆巡逻警车。从这些巡警的口中得知没有得到弗兰克的消息。他们听见报警说公园有枪声,赶来后这里只有几滩血迹,但没见到尸体,也没见到其他人。他们也奇怪,这个小公园原本没什么出奇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常常发生一些匪夷所思的案件。
离开那些巡警之后,凯立刻利用智能手表的追踪功能,查到了弗兰克的去向。
距离公园大约五公里之外的一个废旧仓库。
凯很快潜入进了仓库,发现这里的防备其实很松散,外面那些黑帮分子,根本没有认真巡逻,好像根本不相信会有人跑到这破地方一样。一进入仓库,就听见里面传出拳头击打人体,发出沉闷的嘭嘭声。
一个男人冷笑道:“……惩罚者,杀了我弟弟,还抢走了我的钱。说,钱在哪儿?”
没有回答。
“不错,你是个硬汉,看来揍你没用。那个谁,把那条狗牵过来。”男人吩咐一声,就听见几声狗吠,还有狗爪在地上抓出吱吱嘎嘎的声音。
凯则很奇怪,狗?什么狗?
“说吧!”男人问道:“我不会再揍你,我会把这条狗的骨头一根根敲断,让它慢慢死在你的眼前……”
这剧情……怎么有种熟悉的感觉?现在纽约黑帮都流行对付狗狗了?话说,狗子到底犯了什么错,为毛每次坏蛋都喜欢找狗子的麻烦?而且,他们这些爱尔兰人难道不知道,现在纽约,狗可是禁词!
塔拉索夫家族只是杀了一条狗,就死掉了上百人不止。不仅如此,老大的儿子还被干掉了,甚至连老大本人也栽了!
一切都是因为一条狗!
现在这爱尔兰团伙又要杀狗,还是弗兰克的狗,对比起来,凯怎么看,都觉得弗兰克比约翰更加恐怖吧?要说约翰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那弗兰克可是一上头就会甜美的恐怖分子!
这家伙怕不是想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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