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时机的因素在里面,而所谓的时机,等于是充分的减少了他的暴露。
第二起案件,作为受害人的刘丽敏是王世开处心积虑要杀死的目标。所以,他对目标是没有筛选的,反而利用了第一次杀人的经验,使得两个案子相像且不同。
第三起案件,王世开只想混淆警方的注意力,所以,加上有了上两次的经验,他改良了犯罪手法,优化了目标的选择,最后又是换地作案……
整个系列案到最后,最有可能抓住王世开的方式,原本应该是DNA。国内是从03年才开始推广DNA检测的,基本局限于省厅的范围。当然,将DNA用于破案的时间很早,是87年就有第一起了,但那可是没有试剂盒子的年代,连标准的DNA实验室都没有,比对一例DNA所需要的时间不说,成本就得大几千往上。
最重要的是,国内要从03年前后才开始有DNA库,大规模的利用DNA破积案,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也是在这之后,部委才敢喊出命案必破的口号。
然而,王世开运气爆棚的利用了一个极少人知道的bug。那就是铁道上的DNA污染其实非常严重。在绿皮车的年代,客车通常是没有黑水箱的,这也就意味着,源源不断的上厕所的旅客,实际上源源不断的将粪便留在了火车轨道处。
一个冷知识,由于火车高速行驶,所以掉落的粪便基本处于被风干的形态,且散落在铁轨两边。
当火车在王世开精心选择的地点高速撞上了人体以后,散落的人体组织,从落地的瞬间,就实质上处于污染状态。
另一方面,当年的罪犯固然很少关注到DNA的问题,可负责案件的警员同样注意不到。所以,当警察请铁路方面的人员一起捡起碎尸的时候,可供指证的DNA就几乎没有了。
至于黏在车上的,到了前面的站点自然就冲掉了。铁路局是案件发生了以后才报警的,火车却不会停在那里等,到刑警们发现是系列案的时候,前车说不定都已经又撞了什么小动物。
最终,这个案子等于是一点点的蹭破的。
柳景辉的判断,徐泰宁的排查,江远的定点爆破,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也不能说少了谁,这个案子就完全做不下来,但花费的时间和精力,翻倍肯定是说少了,十倍都有可能。
复盘到这一步的时候,各市局,省厅和部委的同志们,就都放弃了。
世上有很多不能复制的东西,没必要强求。
何况,江远原本也是明码标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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