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的这番话直接让李邦华沉默了。
杀士绅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因为皇权不下县,县下面的区域需要地方士绅帮忙管理。
何为皇权不下县?
简单来说,在行政编制上,朝廷下派的官员到知县为止。
但是问题来了!
一个县衙的官只有六七个人,加上不入品的吏,总数也只有区区四五十人。
几十个人管理几万人的县...
每年征收两次赋税,数次徭役,还有科举,治安等各种问题。
难度可想而知。
在这种情况下,县下面的乡镇、村便形成了民间自治的局面。
穷老百姓互相之间谁都不服谁,于是那些有势力的宗族,有钱的地主,有文化的士绅成为了民间自治的权力代表。
知县行政权的背后是皇权。
地方士绅、宗族自治权的背后是民意。
皇权做出的决定往往会让民意的利益受损。
例如赋税...徭役...
唐代以前的地方自治权在那些门阀士族手里。
黄巢杀光门阀士族后,地方的管理工作就落到了士绅身上。
这些退休的官员在地方上影响力很大,有的人甚至能一呼百应。
知县要想管理好地方,需要与地方士绅合作。
以此平衡皇权和民意的利益,争取让双方都能满意。
如果杀了民意代表,结果可想而知。
“陛下,”李邦华上前一步,“臣以为地方上的士绅能不杀就不杀,如果杀了他们,地方上将会乱作一团。”
“乱做一团?有这么严重吗?”崇祯有些疑惑。
李邦华点头:“臣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两个农民因为地界问题打起来了,他们都觉得自己有理。”
崇祯对李邦华的例子很感兴趣,因为这个例子在历朝历代发生的频率都非常高。
李邦华接着说道:“如果当地有士绅,他们会找士绅评理。在士绅的调解下,事情很快会平息。如果没有士绅,闹大了很有可能会出人命。”
“就算没出人命,双方闹到县衙也会占用县衙的行政资源,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崇祯皱眉想了想:“里长呢?他们不能替代士绅的角色吗?”
大明朝实行里甲制,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里长。
里长除了负责征派徭役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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