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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鲍比,别叫了……”
彼得拖着长音睁开眼睛,把一条金毛大狗的脑袋揉进怀里,搔了搔它的下巴,等到它不再叫唤,才在邻居的叫骂声中长长打了声哈欠。
揉着眼睛坐起身来,一瞬恍惚之后,彼得才意识到这就是自己的家。
和雄鹰镇里许多其他年轻人一样,彼得在学校周围买了这所房子。
整扇玻璃的窗户,平整光滑的墙壁和天花板,建筑时还在楼板里埋了通热水的管子,脚踩上去热乎乎的,不像往年冬天,要是柴火添得不够,后半夜炉子灭了,能把人活活冻醒。
冻死的也不少见。
楼高4层,一层两户,彼得来得晚,只买到了第4层。
不过顶楼也有顶楼的好处,比如不用听天花板上邻居的脚步,每天睁开眼,也能看到远处的风景。
起身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清晨阳光洒入屋内,清新而冷冽的空气扑面而来,让彼得多少精神了些。
被子懒得叠,彼得脱下睡衣丢在床上,抓起放在椅子上的衣服胡乱套了,踩着拖鞋来到厨房,点燃小煤炉,将一只大铁壶灌满水坐在上头,转头来到卫生间,开始坐在马桶上犯迷糊。
这间房子售价168金币,本来按照这个价格,彼得就算把全家都卖了都买不起。
不过好在男爵大人允许借贷购买,每月只要付出43.7银币,连着还上80年就能真正拥有这间房子的产权。
总共好像得还400多金币?
虽然他每月的薪水有62.4银币,算上加班费还有更多,以如今雄鹰镇的物价,还完贷款也够他自己活得好好的。
而且再过几十年,就能把这成本摊到孩子身上了。
不过以彼得的性格,就算是有上述条件,也绝不会动心思买这房子的。
可他父亲却极力要求他买下来,甚至不惜每月分担他一半的贷款。
按照老头子的话讲,且不说将来自家孩子能在镇上的学院上学,本身就占着便宜;而且买了这房子,就相当于入股了格里菲斯家族。
再过十几、几十年,那就是正经的“城镇居民”,“雄鹰城土著”,比只能种地的泥腿子和那些外来户高到不知哪里去了。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将来闹饥荒,有这房子在,他们也是最后死的那批。
这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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