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为不妥。辞职之际,未曾告知呼昂先生。彼曾助君谋职,而君离职前竟不言及。试想,呼昂先生为学生谋职,或托我引荐,学生入职前必来相告,即便非先生直接推荐,亦会知会先生。离职之时,更提前告之,曰:‘师姐,我将于何时辞职。’此为人之常情,亦是对相助者之尊重。君得职于先生,离职却未告,实乃失礼。”
十九时十三分,汤浩君复以音乐会小程序之讯,三发于雍葭之微信,此乃再三之请也。第三次问曰:“得暇乎?”
雍葭语音回复,时长二十六秒,其言曰:“如呼昂先生汪敏师者,皆历风雨、见世面之人也。呼昂先生尤具大智慧,与之交往,咨询问难,皆应坦诚相待,无所隐匿。务必真言以对,君知之乎?”其言自始至终,虽未尝及汤浩音乐会之事,然雍葭仍关切问曰:“何故夜不能寐?”答曰:“眠后方入梦境,犹如梦游,心忧未来,恍若未寝。”
雍葭又问:“梦游之际,未曾伤己乎?”对曰:“未曾。大抵夜半时分,惊觉自身立于床边。”
雍葭叹曰:“此甚伤身也。君所焦虑、所忧者何?”
雍葭续言:“时至今时,身心康健为重。勿使压力过大,宜寻一闲适之职。若无心向学,何必强己考研?日日欢愉,无忧无恼,方为上策。”
复言于汤浩君:“君亦勿陷忧郁,世间多热心相助之人,无须过于计较。闻君近半载以来,常服安眠之药,恐有副作用矣。”
汤浩君应之:“确有幻觉、神思恍惚之时,梦境与现实难辨。”
雍葭劝曰:“此药不宜久服。”
汤浩君叹曰:“不服则彻夜难眠。且在东镇供职,劳碌之余,亦需此药相助。”
雍葭复劝曰:“纵有万难,亦当寻他途以慰心,非唯药石可疗也。”雍葭仁心可鉴,忧汤浩之境甚,闻其梦游且需安眠药,一时无措,遂亟告于姑若薇,冀得良策以解困。
须臾,姑若薇闻之,曰:“吾若彼,必促其与汪敏或他人共议正事,此其责也。汤浩虽体似弱柳,然心若犟驴。既已劝其寻汪敏,必使之往。或可伪言汪敏难约,而聚众议事。不然,日后纵言再理,彼亦不复听矣。违命受制,为省数百乃至数十金之影票,而失大局,非智也。此战必打,且须胜之,否则交恶,终至铁粉亦散。”
雍葭对曰:“吾未许之,亦未拒之。”继而言:“彼身心皆病,吾不欲近之。”又云:“闻其服安眠药,显见病态。”
姑若薇续析之:“今日汪敏君至茶肆,与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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