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持着鬼谷子的大旗,命令秦军的人退出酒池十里之外,而他自己,却在假装离开后又带着食物偷偷溜回来。
在酒池旁边找了好久,才寻找到一个废弃的兔子洞,他的身体本来就不大,稍微将这个小洞挖大一点,便可以藏得下他来。
在另一个世界里,荆飞是很不怕死的,打架斗殴往往都是冲在最前面的。
现在,他像是打了鸡血一般,斗志昂扬。
他真的有些想杀掉秦王了,要知道,这可是一件可以改变历史的事件,纵是以命付出,如果做成了,也是一件令荆飞死而无憾的开心事。
只是幻想很美好,现实太残酷。
“我还是太弱小了一些,这百步之路,我若是想冲杀到秦王面前,最少得受到一百柄刀剑的攻击,并且在第一时间里,如果不能到达秦王面前,我将独自面对数万将士的围杀。”
“这百步之远,便是最快的速度,也要十个呼吸时间,十个呼吸时间,那些人反应再慢,最少一人可以刺出十剑,而我,必须能够身受百千剑不死才可抵达。”
“这些人全都是力大无穷的勇士,力可断金碎石——如果此时出手,只有一个结局,便是我死,便是自己有可以抵抗一切攻击的力量,他们随便出动几个人,就足够将我挡在秦王之外,这是一个死局。”
荆飞很是冷静,他也觉得刺杀秦王的难度太高了,几乎就没有半点胜算,甚至千千万万分之一的可能性都不会有。
他虽然勇猛,悍不畏死,却也不是个呆子,白死的事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仔细再看了一眼秦王,眼中的凶气渐渐淡了下来,露鞘的匕也收了回去,十指紧握,扣着地下的土地,死死扣住,露出一丝微不可闻的叹息。
心里想着,还是以前的那个世界好啊,只要手里有一把阻击步枪,休说杀一个秦王,十个百个秦王都不够杀啊。
何况现在的距离只有百步,对于一名经过高精机械的现代人来说,三点一线,手里若是有一柄阻击步枪,杀这样距离的一个人,真如同宰杀一只小鸡一般容易。
就在他面前百步之外的地方,秦王的面前,一队队犯人被拉了出来,被一个个全身武装的战士像提着鸡狗一般,提了起来,从秦王面前的过道扯过,拉到酒池边,无数的亮光出现,惨叫连天,鲜血飞沾。
一刀割喉。
最少有两百名浑身战战兢兢的人被一刀宰杀,鲜血流了出来,滴入酒池之中,太阿山之上,慢慢出现了一喽喽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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