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仔细想想,就会意识到,一个普通人在山林里行走一时辰也就十公里左右。但若是再带一个近几百斤的熊,尤其是在这崎岖不平的山林中,速度绝非减半那么简单。即便是强壮的部落勇士,估计速度也得减至三分之一。而他们加速追赶的速度大约是一时辰十公里,对方却按时辰走了二十公里,还带着一个大熊,实力显然远在他们之上。
然而,当他们看清李凌简易的木架子上不仅有只大熊,还有一只鹿时,白族人的眼睛都红了。其他想法早已飞到九霄云外。老二和老大对视一眼,眼中满是血红,直接抽出了刀,大声喊道:“杀掉这黑族狗,抢迷花鹿和黑熊!”他们将迷花鹿放在前面,是因为在大家眼里,迷花鹿是一种名贵的药材,具有大补等各种功效,甚至可以作为贡品献给皇帝,价值上千金且有价无市。迷花鹿对环境要求极高,生性胆小,一两里外的人步行声都会惊动它。而且它非常机灵活泼,一旦被发现,在森林雪地里跑得飞快,人类几乎无法捕捉。然而,对于李凌来说,他只是把这鹿当作百多斤肉而已。李凌原本以为站在原地的是黑族的其他部落,因为他们的声音听起来都差不多。然而,当他们拔刀相向时,李凌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可能已被识破,眉头紧锁。但听到对方称呼自己为“黑族狗”,他明白这些人其实是黑族的敌人。既然对方已经拔刀相向,显然是想抢劫杀人。李凌曾在血堆中摸爬滚打,面对这二十个冲过来的敌人,他并未感到恐惧。
李凌静静观察,确认附近只有这二十人,他们正朝自己逼近。白鄂虎和白眼狼以为李凌只是个被吓呆的大力傻子,而他们一方有二十个身手不凡的白族勇士。当第一个身手敏捷的汉子挥刀砍向李凌脖子时,他脸上露出一丝得意,认为自己将是第一个立功的人。
然而,李凌早有准备。在这陌生的山林里,如果对方逃跑,他可能让对方一两个逃走成为隐患。因此,他决定杀人灭口,而此刻的天气也恰好适合动手。李凌突然行动,他蹲下身子,猛地闪身向前。第一个汉子眼前一花,眼前的傻子已经消失不见。接着,他感到后脑一震,失去了意识。后面的人只看到李凌躲过了一刀,然后他们的兄弟往前扑倒。他们没太在意,认为这么多人乱砍就能杀死他。然而,他们只见一阵刀光剑影,一群人全都被一棍敲倒在地。李凌的棍法并不讲究,怎么顺手怎么敲,主要目标是头或脚,他不想让对方逃走。
白鄂虎被敲中头部,脑袋裂开当场死亡,头上的伤痕让他看起来真的像一只白鄂虎。其他几人虽然未死,但在地上哀嚎不已。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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