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0,000。
第一次看到邮件里的这个数字,本-莫森真的揉了揉眼睛。
他感觉自己应该是工作太久,导致眼前出现了重影。
毕竟,有多少人会花一千五百万美元,买一家艺人管理公司呢?
艺人的个人经理人,工作职责相当简单直白,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尽其所能,为代理的客户充分发挥职业生涯的潜力。换句话说,艺人经理人充当的,就是艺人与音乐行业各个领域之间的桥梁。
就像在大都会博物馆里,韩易向赵宥真提到的莫扎特与史威登男爵那样,莫扎特负责潜心创作艺术,而史威登男爵负责把艺术变成一根又一根金条。
再细化一些,艺人经理人的工作大概由十个部分组成,职业生涯的战略规划、人际关系网络的建立与维护、外部合约的谈判与签署、艺人的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与宣传推广、演出与活动细节管理、创意领域的方向性指导、危机公关、团队协调,当然,还有为艺人提供无微不至的情感关怀与精神支持。
随着艺人知名度、商业价值和演艺收入的提升,经理人可以扩充管理团队,把其中一些事务交由专业人士去做,比如商业经理、巡演经理和公关经理,但归根朔源,艺人经理人才是那个需要负起全责的最终责任人。
如此需要日以继夜殚精竭虑的高强度工作,收入如何呢?
对于绝大多数没有附属公司的独立经理人来说,首先,底薪是零。当然,这也意味着他们的所有社会福利额度,都是零。
作为报酬,他们通常可以从艺人的毛收入中抽取10%-20%,极少数像斯库特-布劳恩和盖伊-奥谢里这种级别的传奇经理人,可以拿到25%甚至是30%的份额,但绝不会高于这个数。
更重要的是,艺人管理合约也会受到七年规则的限制,因此,目前的行业现状是,艺人经理人通常跟艺人的签约年限在三年左右,最高基本上也不会超过五年。虽然有日落条款可以为艺人经理人获得持续收入,但是这依然不能让他们的付出得到同等回报。
因为,最致命的一个问题是,虽然全程参与了艺人从歌曲创作、专辑筹备到现场演出的一整个流程,但这其中产生的所有版权,都与经理人没有实质上的关系。
音乐版权在版权发行公司那里,母带版权在唱片公司那里。至于演艺经纪公司,至少可以利用艺人的影响力拓展圈层、接洽演出,有的时候还能自己操盘演出项目和影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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